区人社局:子女以集体补助方式资助父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批示精神,健全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升参保人员缴费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我区积极宣传相关政策,与多部门协调与沟通,本月初镜湖区首例子女以集体补助方式资助父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成功办理。
11月中旬,居民向区人社局电话咨询了解关于子女通过集体补助的方式为其母亲追加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内容,了解增加个人账户金额后,其母亲到领取待遇时,待遇水平如何提升等相关问题。区人社局在详细给予政策解答后,积极与市居保中心咨询相关业务流程,与市税务、区税务沟通缴纳方式,本月初该居民成功为其母亲以集体补助的方式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成功后,其母亲2024年当年的个人账户本金包含个人缴费6000元、集体补助6000元、政府补贴200元,合计12200元。
我区将以此次首例成功办理集体补助缴费为契机,加大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的宣传力度,激发子女以集体补助方式资助父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积极性,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促进待遇增长,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