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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一二四工作法”做深做实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日期:2022/09/16 09:34来源:镜湖区审计局作者:伍超阅读次数:

审计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监督制度,审计整改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环节,审计发现问题是基础,落实整改是关键。为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镜湖区审计局坚持“一二四”工作思路,即:紧扣一条主线、抓好两个“结合”、强化四项机制,着力打造环环相扣、首尾闭合的审计整改管理模式,对审计整改实行全过程管控,有效提高审计整改效果。近两年来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308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07个,持续整改1个,整改率达99.68%。

一、紧扣一条“主线”——抓全程

审计整改落实靠举措,审计整改落地见效是目的。镜湖区审计局聚焦审计发现问题、紧盯被审计单位整改、抓好整改“回头看”、促进整改落实到位等四个重点,坚持把审计整改工作见实效为主线,贯穿整个审计整改工作全过程,坚决把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抓好两个“结合”——紧跟踪

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结合。镜湖区审计局实行审计整改问题清单管理,促使被审计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梳理分类,短期能解决的问题,明确时间节点,立即抓好整改,做到动态清零。对短期解决不了、需持续推进的事项,建立长期整改工作方案,长期跟踪问效。同时,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一批长效工作机制,弥补体制机制短板漏洞。

坚持“明标准”“严考核”结合。将整改结果分为已整改、部分整改、未整改,并且明确了整改认定的证明材料,对整改认定类型进行了规范,使整改认定更具有可操作性。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上报组织部门和考核办,抄财政和人社部门,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的发放依据,上一年度整改未完成问题的单位列入下一年度继续进行审计整改考核。

三、强化四项机制——成合力

为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镜湖区审计局注重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出台制定《镜湖区审计局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责任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定了被审计单位为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

二是规范审计整改模板,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制度。台账要载明被审计单位,审计时间、查出的问题、应予整改的事项、确定整改的时间及其整改的结果,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实行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责任机制。审计组负责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加以指导,并把落实整改责任纳入审计质量检查和考核重要内容。通过向被审计单位电话问询、书面通知、现场核查等方式强化跟踪督查,及时督促解决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整改中涉及的有关问题,把控整改时限,力促限期完成整改;同时,对整改进度不理想的单位,发送审计整改督促函,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抓好整改,确保应改尽改,有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四是注重整改结果运用机制。积极抓好审计信息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以审计专报的形式向主要领导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注重以审促改,以改正纪,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写入当年审计工作报告,使审计整改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推进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