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赭麓街道宣传信息考核办法》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27 17:13信息来源: 镜湖区赭麓街道阅读次数:编辑:钱元元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 充分展示街道发展的特色亮点,经研究,现将重新修订的赭麓街道宣传信息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起草依据

为进一步推动我街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赭麓街道宣传信息考核办法》。2023年2月27日党工委会议审定,现将《赭麓街道宣传信息考核办法》印发,请各社区、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三、主要工作要求

(一) 新闻宣传报道内容要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出思路、亮举措、展成效为重点,真实反映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典型、新经验、新成就,坚持在挖掘亮点、树立典型、打造形象上下功夫,确保多出新闻精品力作。

    (二) 新闻宣传报道时效性不得超过24小时,一般信息应当天报送,最迟次日报送;重要信息3小时内报送,必要时应连续报送,做到及时、客观、准确。新闻报道要素齐全、符合格式最好是图文并茂。文字表述要主题鲜明、言简意赅。内容实事求是,不夸大不拔高。报道的信息应有一定深度,做到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图片要求主题明确清晰、重点突出,与相应的文字稿件匹配,精选2-5张。所有信息投稿须在文末注明作者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报送前必须审核,科室撰写的信息稿须经科室长、分管领导审核;社区撰写的信息稿须经社区书记审核,并填写《赭麓街道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报党群办备案后将投稿信息电子版发送至党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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