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镜湖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2022-2023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2-08-01 15:22信息来源: 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阅读次数:编辑: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字体:【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文件要求,聚焦“两强一增”行动,实现农村产业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结合我区制定镜湖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2022-2023年)。

    二、形成过程

5月中旬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根据芜湖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借鉴湾址、南陵等县区政策,吸取涉农街村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相关单位意见,结合我区近年农业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起草了我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2022-2023年)(意见初稿),经区农水局集体研究讨论并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1.资金安排

我区设立鼓励和支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区财政每年度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2.政策覆盖范围

本政策规定奖补对象为在我区内注册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分所有制及隶属关系。且单位和法人代表社会信用良好,无失信或不良记录、扶持主体实行农产品也不得出现质量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

3.政策框架

《政策》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部分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主要是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业经营主题参展、鼓励村集体开展土地流转、推动农田“小田变大田”、支持育秧基地建设、促进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扶持稻渔综合种养等10个方面。

第二部分是促进农业提质提效。主要是支持数字农业建设、支持设施农业建设、支持蔬菜基地建设、支持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肥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鼓励创建绿肥示范建设、支持水产健康发展等7个方面。

第三部分是支持新产业新业态,主要包括支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建设、扶持农村电商发展、支持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等3个方面。

第四部分是支持开展品牌创建,主要有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开展农资经营标准化示范创建2个方面。

第五部分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主要是加强涉农金融支持。

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单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重大农业招大引强项目,实行“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