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幼儿园接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07 08:26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昂洋 字体:【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幼儿园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镜湖幼儿园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长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精神,采取多形式、 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 防范意识。

二、安全意识:幼儿园和幼儿家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 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接送时间: 早上入园 8:00----8:30入园,9 点后谢绝入园,中午离园11:30;下午入园2:30 ,离园4:20(课后延时课及特殊情况除外)。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

四、幼儿接送:

1.严格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按时开门,幼儿来园和离园时门卫保安必须站在大门口,注意家长、幼儿入园或离园情况,如有可疑,马上询问并及时上报。

2.家长来园接送幼儿应主动出示“接送卡”,配合门卫做好验证工作,无卡时须经幼儿园门卫和班级教师确认身份,签字后方可接走幼儿。

3. 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直系亲属凭卡接送(最好是在幼儿园登记的固定幼儿父母和亲属),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 应是年满 18 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无接送卡也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要在接送前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如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早送、晚接幼儿或中途出入幼儿园等,需与班级老师提前联系确认后,在门卫室做好登记。没有短信告知和委托书的幼儿,工作人员有权不交予陌生人接走,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4.为保障幼儿园接送时间段安全有序,家长接送幼儿要讲文明,有礼貌。入园时家长必须将幼儿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离园时家长应有序地站在幼儿园大门右侧排单队,采取单循环入园接送路线,避免发生离园时人多拥挤现象。

五、幼儿请假要求: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班级教师请假。

六、幼儿入园要求:

1.家长应引导幼儿情绪稳定入园,入园时让幼儿自觉接受保健医生的晨检。若幼儿情绪不好、身体不适或身上有伤等问题,要主动与保健教师和班级教师说明,以便教师随时观察、照顾。

2. 为安全起见,早上入园前家长或监护人要检查幼儿的书包、口袋,不要让幼儿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如:打火机、鞭炮、珠子、小刀 等等;不要给幼儿穿靴子、长裙和带有绳带的衣服,以免意外事件发生。

七、家长接送要求:

1.接送幼儿时,禁止家长车辆进入校园或停放在交通要道,确保幼儿通道畅通和安全。

2. 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玩耍。

八、为了规范幼儿的安全接送问题,请家长务必配合幼儿园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