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幼儿园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5-04-30 15:33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杨萍 字体:【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应对校园欺凌事件,提高学校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校园欺凌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职责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杨斌

副组长:许炜、刘灵、昂洋

成员: 陈蕾、张立群、计然、赵丽及各班班主任

(二)分工与职责

1.现场指挥

组长:杨斌

组员:许炜、刘灵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构造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事情,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事情做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情。

2.警戒疏散组

组长:贾婷婷

组员:昂洋、陈蕾、张立群、赵丽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负责疏散师生,维护秩序,坚持现场,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派出所、医院等部门)负责维稳和救助。负责应急处置过程的经费保障。

3.善后处置惩罚组

组长:刘灵

组员:计然及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校园欺凌事件中的相关学生,做好对受伤学生家长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负责所有校园欺凌事件的对外信息发布,新闻媒体接待。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平安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学校安装好室内外监控录像装置,及时掌握和保存校内外动态。

4.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怀,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

5.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摸排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事情。

6.成立值日教师工作队伍,加强校园值班巡逻,落实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管理责任制。

7.建立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四、处置程序

1.预先处置。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尽力维护现场秩序。并根据实际需求拨打110、120等应急电话。

2.及时报告。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学校办公室和教务处,15分钟内报园长,半个小时内上报区教育局。信息上报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简要经过及当前结果等。学校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并由办公室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3.强化调度。园长是学校现场处置责任人,负责学校内部人员、经费的安排、调配。当上级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服从上级部门的指挥调度,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紧急情况下,园长有临时处置权。

4.控制事态。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与属地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联系。学校办公室负责与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要配合有关部门控制现场,保护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5.引导舆情。事件发生后,要迅速拟好新闻通报,由区教育局把关、局主要领导审定以后,对外发布。

6.稳妥善后。在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理基本得到控制后,要做好家长、学生等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对受到心理影响的师生,要安排人员做好心理疏导;对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好理赔和家属安抚工作。同时,要迅速恢复事发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校园欺凌事件的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动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报送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建立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兼职救援队。

3.经费保障。在校园欺凌事件处理过程中,要保障经费按时、足额到位,校长对应急经费处置有支配权。

六、责任追究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因领导人员或有关责任人员工作的失职、渎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迟报、缓报、误报的,依据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大小,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