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4-30 15:30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杨萍 字体:【  

一、学校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二、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每学期都有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程。

四、开设有关交通安全知识橱窗和永久性宣传标语,利用广播、黑板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五、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一律禁止驶入校园。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六、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入园推行,有序停放在车棚内。

七、学生集体外出时实行队列化,乘车远行时必须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

八、组织安排校园交通安全执勤岗,维持校门口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