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育红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12-04 12:29信息来源: 芜湖市育红幼儿园阅读次数:编辑:黄枚 字体:【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幼儿园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为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情绪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以及《芜湖市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给园领导,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3.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幼儿园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要采取严格的隔离,并立即与医疗部门联系到指定医院治疗。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二、成立应急领导组,明确工作职责。

园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汤逸清

副组长:孙茜、黄枚

组长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并领导协调处理落实本预案所有相关工作。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处置,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报警,接待上级来人及应对新闻媒体。

副组长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事故处理的各项任务。负责确保防控物资充足,以及防控或疫情突发时的工作保障、交通、通讯等。协助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处置、报警,负责处理好事件全过程的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

组员职责:具体负责幼儿园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高效有序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职责具体落实到人:

李剑及各年级组长:负责安排好其他幼儿,接待幼儿家长及其他到场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钱前:协助组织现场抢救、文字材料处理等工作。

宋波:负责联系抢救车辆、器具,安排运送患病师生到医院救医,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黄枚:协助班级教师做好在医院接受治疗师生的服务工作。

三、幼儿园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监测网络,指定专门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疫情报告人)。

幼儿园疫情报告人为保健教师宋波。疫情报告人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的组成:园行政班子成员、疫情报告人、各班教师组成的疫情监测报告网络。

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园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每天对全园教职工、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教职工、幼儿的晨午检工作。

四、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

2.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性疾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4.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5.发生新冠病毒肺炎或其他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倒;

6.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学校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重大食物中毒是指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三)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急性中毒事件;

2.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3.医源性感染暴发;

4.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5.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6.严重威胁或危害师生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露事件;

7.发生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五、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的内容、流程及后续工作

幼儿园建立由各班教师、到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到园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常规监测

幼儿园建立教职工、幼儿晨午检制度和健康巡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晨午检应在保健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由各班教师对入园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干咳、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将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专用登记册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⑴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2例或者连续2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班级教师或保育员应立即报告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⑵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⑶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⑷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流程及后续工作

一旦疫情及事件发生,应严格遵守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

⑴做好疫情报告

本园教职工、幼儿若被诊断为传染病,幼儿园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⑵协助开展疫情防控

幼儿园应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开展必要的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消除恐慌心理。

⑶配合做好疫情处置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幼儿园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园停课等措施。配合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疫点开展终末消毒、疫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⑷查验复课证明

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或解除隔离证明到幼儿园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上课。

⑸总结经验

总结疫情发生的经验教训,加强重点环节管控,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

六、幼儿园全面负责全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

1.全体教职工都要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强化卫生管理,明确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防止各类传染病传播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幼儿园QQ群、主题墙、宣传栏等园内各种宣传手段,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知识和健康知识,培养师生良好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认真做好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4.加强保健室建设,积极发挥保健室的功能作用。

5.后勤部门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对食堂工作人员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加强餐具的消毒工作,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

6.相应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设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质储备。

(二)指挥与组织

1.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预案的启动立即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应急预案启动前,幼儿园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突发事件发生后,幼儿园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指挥,认真做好本园的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

七、责任追究

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