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南路幼儿园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5-03-07 11:22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做好本年度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资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我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及时得到资助。让更多的幼儿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根据《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结合我园实际,制定以下资助政策。

二、组织机构

组长:徐悦 任丹

副组长:各年级组长

成员:班主任教师

三、园内宣传(幼儿园公众号、微信群、班级Q群、家园栏)

四、困难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可分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

五、主要内容

(一)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享受园内资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全校统筹分配。

(二)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具体评审程序是:

①贫困幼儿家长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

②幼儿园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认真评审。

③评审结果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保留公示资料存档。

④将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和公示名单及结果存档。

⑤幼儿园在资助工作分管领导监标下及时将补助金足额发到幼儿家长本人手上,资料存档,任何人不能代领、代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幼儿补助资金,不准将幼儿补助资金平均分配或降低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