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育红小学民主理财制度
一、民主理财由学校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所有教师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教师会议推选产生。
二、民主理财小组向教师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校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教师全体会议或教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收支、资产经营进行监督,支出单据应由理财小组每学期逐张审查,并由理财小组长签字核实。
五、教师有权对本校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六、学校集体固定资产、教学器具、办公用品、集体债权债务等实行登记管理,做到一年一清理,-年一 公开。
七、学校大型工程维修应实行招标,并有教师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公开招标会。
八、每半年进行1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九、接受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