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赭山小学教育集团教师奖励性绩效工作考核分配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4-05-27 15:58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杨明艳 字体:【  

 

 

 

 

 


赭小〔202405                     签发人:黄宁

 


芜湖市赭山小学育集团教师奖励性绩效工作

考核分配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贯彻执行镜教人【20108号文件精神,提升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提高师德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芜湖市赭山小学教育集团在职(在编、编外)教师。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为:考勤、教育教学教管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教管过程、行管岗位、骨干教师、教育教学教研成果等。(具体见考核细则)。

 

五、考核方法

镜湖区教育局以赭山小学教育集团为单位下拨绩效,集团按所有在编和编外教师(含分校)实际工作的月数平均分配。

(一)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1、班主任(含中队辅导员)工作由学校德育领导组考核

2、教学工作由教导处考核

3、兼职管理员由后勤总务部门考核

4、中层干部由校长室考核

5、骨干教师由校长室办公室考核。

6、教学质量考核由教导处

7、教师师德考核有校长室和工会考核

8、实绩(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由各部门综合考核

(二)根据不同性质,实行不同考核方法

分月考核,分学期汇总。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形成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定性考核有:师德和年终考核。采取自评、互评、领导组评,并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其他为定量考核,主要考核履职情况和任务完成的质和量。

(三)考核细则(另见附件)

(四)工作量的确定

1、教学岗位

根据教育局会议精神,依然执行镜教【20064号文件《镜湖区教育局关于规范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的系数标准。

年级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信息

体育

音、美、劳、思品、社会等

1

1.2

1.2

--

1.04

1.02

1

2

1.2

1.2

--

1.04

1.02

1

3

1.3

1.3

1.2

1.04

1.02

1

4

1.3

1.3

1.2

1.04

1.02

1

5

1.4

1.4

1.4

1.04

1.02

1

6

1.4

1.4

1.4

1.04

1.02

1

 

备注:教师组织学生开展各项课外活动以及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按照学生人数和活动规模时长的情况折算工作量,并纳入绩效总量内。

2、行管岗位

   小学行政、管理人员工作量以岗位津贴计发,其工作量系数标准如下:

小学部

行政职务

系数

行政职务

系数

主任

0.8

图书管理员

0.5

副主任

0.6

报帐员

0.7

大队辅导员

0.6

卫生员

0.2

班主任

0.5

科技辅导员

0.1

教研组长

0.2

档案员

0.2

年级组长

0.1

电教员

0.1

网管员

0.35

各室管理员

0.1

工会主席

0.2

心理咨询

0.1

信息员

0.1

人事干事

0.2

 

六、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结果,分定量和定性,定量的按得分。定性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适当向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倾斜。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采取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记入工作差错。(当月不拿奖励性绩效工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工作任务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学校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芜湖市赭山小学

202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