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赭山小学教育集团教师奖励性绩效工作考核分配方案(试行)
赭小〔2024〕05号 签发人: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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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赭山小学教育集团教师奖励性绩效工作
考核分配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贯彻执行镜教人【2010】8号文件精神,提升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提高师德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芜湖市赭山小学教育集团在职(在编、编外)教师。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为:考勤、教育教学教管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教管过程、行管岗位、骨干教师、教育教学教研成果等。(具体见考核细则)。
五、考核方法
镜湖区教育局以赭山小学教育集团为单位下拨绩效,集团按所有在编和编外教师(含分校)实际工作的月数平均分配。
(一)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1、班主任(含中队辅导员)工作由学校德育领导组考核
2、教学工作由教导处考核
3、兼职管理员由后勤总务部门考核
4、中层干部由校长室考核
5、骨干教师由校长室办公室考核。
6、教学质量考核由教导处
7、教师师德考核有校长室和工会考核
8、实绩(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由各部门综合考核
(二)根据不同性质,实行不同考核方法
分月考核,分学期汇总。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形成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定性考核有:师德和年终考核。采取自评、互评、领导组评,并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其他为定量考核,主要考核履职情况和任务完成的质和量。
(三)考核细则(另见附件)
(四)工作量的确定
1、教学岗位
根据教育局会议精神,依然执行镜教【2006】4号文件《镜湖区教育局关于规范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的系数标准。
年级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信息 |
体育 |
音、美、劳、思品、社会等 |
1 |
1.2 |
1.2 |
-- |
1.04 |
1.02 |
1 |
2 |
1.2 |
1.2 |
-- |
1.04 |
1.02 |
1 |
3 |
1.3 |
1.3 |
1.2 |
1.04 |
1.02 |
1 |
4 |
1.3 |
1.3 |
1.2 |
1.04 |
1.02 |
1 |
5 |
1.4 |
1.4 |
1.4 |
1.04 |
1.02 |
1 |
6 |
1.4 |
1.4 |
1.4 |
1.04 |
1.02 |
1 |
备注:教师组织学生开展各项课外活动以及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按照学生人数和活动规模时长的情况折算工作量,并纳入绩效总量内。
2、行管岗位
小学行政、管理人员工作量以岗位津贴计发,其工作量系数标准如下:
小学部 |
|||
行政职务 |
系数 |
行政职务 |
系数 |
主任 |
0.8 |
图书管理员 |
0.5 |
副主任 |
0.6 |
报帐员 |
0.7 |
大队辅导员 |
0.6 |
卫生员 |
0.2 |
班主任 |
0.5 |
科技辅导员 |
0.1 |
教研组长 |
0.2 |
档案员 |
0.2 |
年级组长 |
0.1 |
电教员 |
0.1 |
网管员 |
0.35 |
各室管理员 |
0.1 |
工会主席 |
0.2 |
心理咨询 |
0.1 |
信息员 |
0.1 |
人事干事 |
0.2 |
六、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结果,分定量和定性,定量的按得分。定性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适当向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倾斜。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采取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记入工作差错。(当月不拿奖励性绩效工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工作任务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学校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芜湖市赭山小学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