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育红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育红小学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始终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用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
(二)分级负责
1.校长是本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校办公室对各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和指导。对需要提交区有关部门解决的安全隐患协调区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三)动态监督与定期排查相结合
各部门定期排查校园安全所涉及各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监督管理。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隐患排查
1.工作机构和制度保障
各责任部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将排查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
2.排查内容
排查内容包括校舍安全、内保安全、消防安全、地质安全、校车安全、卫生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校园周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和其它有可能影响师生安全的内容。
3.排查方式
排查方式采用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结合,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查阅档案和实地勘查相结合等方式,并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每次排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4.建立台账
学校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每次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形式、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并逐级上报。
5.排查结果处理
一般安全隐患,能自行处理的要立即处理;较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而自身不能处理的要立即停用,并做好隔离警戒,并报区教育局。
(二)隐患治理
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由学校、安排资金进行治理的,由学校组织治理;需要区财政或教育费附加安排资金解决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治理。
三、排查治理重点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存放情况;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学校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