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任免奚志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8 16:59信息来源: 镜湖区赭山街道阅读次数:编辑:陶薇 字体:【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部门、区直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免去:
    奚志峰同志荆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曹静同志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周倩蓝同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姬生福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丁学宏同志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周前锋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静同志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林华裔同志弋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吉林同志赭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胡文文同志范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杨刚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倩蓝同志为区财政局副局长;
    姬生福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杨艺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梦凡同志为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文佳同志为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吉林同志为赭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吉同志为范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樊凡同志为赭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247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