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关于印发《张家山街道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现将《张家山街道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2日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溺水造成的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相关会议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一)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慧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肖 锋 党工委副书记
石成峭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吴 锋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晋月龙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童晓宇 党工委委员、组宣统委员
周 雪 办事处副主任
王 栋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焦卫宝 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 缪 真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黄亚男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婷婷 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 强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陶 勇 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汲哲民 城管中队队长
王琪琳 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尹家舜 三山里社区书记、主任
刘 佳 左岸社区书记、主任
黄安福 西洋里社区书记、主任
张 静 邢家山社区书记、主任
刘慧娟 洗布山社区书记、主任
程治国 文化路社区书记、主任
(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街道应急救援工作在街道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科室、各社区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
主要职责:
1.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部署应急预案实施工作,并对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
4.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适时发布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6.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三、各单位职责
党群办: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刊登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传播普及防溺水知识,引导青少年儿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关爱活动,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重点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同所在家庭的联系,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发挥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及安全自护教育。发挥自身优势,组织“五老”等多方力量,结合各种活动平台,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社会事务办:统筹协调、指导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及防溺水相关工作;组织召开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留守儿童底数摸排,加强防溺水教育,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指导公共游泳场馆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游泳场馆设置防溺水安全警示标牌,落实执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对设施设备不到位、专业人员缺失、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经营单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针对青少年儿童的游泳安全知识、自救知识教育。
辖区派出所:协助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城管办: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和备案,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的监管,对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内河(长江干线除外)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加强与辖区内物业沟通联系,协调其做好小区内水池、喷泉等水域的管理。
应急办: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和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事件。积极开展气象科普和气象灾害防御等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加强对强降雨、高温酷暑等易导致溺水事件的天气预报预警。
各社区:制定本辖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负责辖区水域隐患排查,建立底档台账,设立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牌,实行包保责任制,落实管理职责;提前与公安、学校等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等家庭监管薄弱群体,建立一户一档,落实好教育管理职责;加强与辖区内旅游景区、公园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主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在涉水区域按要求设立警示标志和宣传栏,强化景区内巡查等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与辖区内物业沟通联系,协调其做好小区内水池、喷泉等水域的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实行分片管理,具备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成立基层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各管理单位:组织安全巡查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沿水域钓鱼、游玩、散步等青少年,做好安全教育、提醒、劝导工作,确保人身安全。负责看守水域警示牌、救生设施的巡查,遇有警示牌损毁、救生设施被盗及时向社区报告。对下水游泳、戏水的青少年进行训诫,并记录姓名、住址,将信息及时向社区报告。
四、监测预警
各社区和有关单位在重点水域通过人防、技防等手段加强巡查,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实时掌握水域情况,及时报告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等信息。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青少年儿童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类型:游泳、失足落水等;
(二)青少年儿童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六、应急救援措施
(一)最早发现溺水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属地派出所报警、向街道应急办报告;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街道应急办要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区应急办。
(二)接到电话后,街道应急办、社会事务办应迅速按预案的职责范围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赶往事故现场。
(三)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四)做好应对危机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安保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五)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六)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七)当事故控制后,组成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七、应急预案取消
(一)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二)做好伤者或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三)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