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关于印发《张家山街道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3 08:48信息来源: 镜湖区张家山街道阅读次数: 字体:【  

各社区、相关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现将《张家山街道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2日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溺水造成的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相关会议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二、组织机构

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长: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党工委副书记

石成峭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晋月龙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童晓宇  党工委委员、组宣统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焦卫宝  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黄亚男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婷婷  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汲哲民  城管中队队长

王琪琳  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尹家舜  三山里社区书记、主任

    左岸社区书记、主任

黄安福  西洋里社区书记、主任

    邢家山社区书记、主任

刘慧娟  洗布山社区书记、主任

程治国  文化路社区书记、主任

(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街道应急救援工作在街道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科室、各社区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

主要职责:

1.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部署应急预案实施工作,并对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

4.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适时发布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6.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三、各单位职责

党群办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刊登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传播普及防溺水知识引导青少年儿童增强我防护意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关爱活动,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重点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同所在家庭的联系,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发挥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及安全自护教育。发挥自身优势,组织“五老”等多方力量,结合各种活动平台,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社会事务办统筹协调、指导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及防溺水相关工作;组织召开街道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留守儿童底数摸排,加强防溺水教育,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指导公共游泳场馆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游泳场馆设置防溺水安全警示标牌,落实执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对设施设备不到位、专业人员缺失、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经营单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针对青少年儿童的游泳安全知识、自救知识教育。

辖区派出所:协助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城管办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和备案,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的监管,对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内河(长江干线除外)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加强与辖区内物业沟通联系,协调其做好小区内水池、喷泉等水域的管理。

应急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和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事件。积极开展气象科普和气象灾害防御等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加强对强降雨、高温酷暑等易导致溺水事件的天气预报预警。

社区:制定本辖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负责辖区水域隐患排查,建立底档台账,设立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牌,实行包保责任制,落实管理职责;提前与公安、学校等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等家庭监管薄弱群体,建立一户一档,落实好教育管理职责;加强与辖区内旅游景区、公园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主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在涉水区域按要求设立警示标志和宣传栏,强化景区内巡查等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与辖区内物业沟通联系,协调其做好小区内水池、喷泉等水域的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实行分片管理,具备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成立基层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各管理单位:组织安全巡查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沿水域钓鱼、游玩、散步等青少年,做好安全教育、提醒、劝导工作,确保人身安全。负责看守水域警示牌、救生设施的巡查,遇有警示牌损毁、救生设施被盗及时向社区报告。对下水游泳、戏水的青少年进行训诫,并记录姓名、住址,将信息及时向社区报告。

四、监测预警

各社区和有关单位在重点水域通过人防、技防等手段加强巡查,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实时掌握水域情况,及时报告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等信息。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青少年儿童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类型:游泳、失足落水等;

(二)青少年儿童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六、应急救援措施

(一)最早发现溺水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属地派出所报警、向街道应急办报告;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街道应急办要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区应急办。

(二)接到电话后,街道应急办、社会事务办应迅速按预案的职责范围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赶往事故现场。

(三)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四)做好应对危机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安保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五)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六)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七)当事故控制后,组成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七、应急预案取消

(一)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二)做好伤者或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三)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