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镜湖区2023年耕地轮作和油菜扩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15:19信息来源: 镜湖区方村街道阅读次数:编辑:王瑛 字体:【  

方村街道: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耕地轮作、油菜扩种项目)》皖农农函【2023】358号文件精神,结合镜湖区农业生产实际,制定《镜湖区2023年耕地轮作和油菜扩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请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镜湖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3日

镜湖区2023年耕地轮作和油菜扩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耕地轮作、油菜扩种项目)》皖农农函【2023】358号文件精神,结合镜湖区农业生产实际,制定《镜湖区2023年耕地轮作和油菜扩种工作实施方案》。

一、任务面积和要求

1、耕地轮作:2023年我区实施耕地轮作任务0.2万亩,开展冬闲田扩种油菜,实施一季稻+油菜、一季稻+再生稻+油菜等周年生产模式,增加冬油菜面积,双季稻产区可实施以稻稻油为主的周年轮作,稳定双季稻面积,今年秋种期间落实。

2、扩种油菜:2023年我区任务0.5万亩,通过开发冬闲田等多种方式扩种油菜,推动形成一季稻+油菜、一季稻+再生稻+油菜、稻稻油等周年生产模式。原则上补贴新增的扩种轮作面积,鼓励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和季节性流转等方式,推行整村、整片扩种轮作。今年秋种期间落实。

大力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提高复种指数,扩大油菜面积,推行一季稻+油菜、一季稻+再生稻+油菜、双季稻+油菜等周年生产模式,改良土壤,提高地力,增加油料供给。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

1、辖区范围内开展油菜扩种及轮作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以街道或行政村为单位整建制推进,单个种植主体油菜扩种面积100亩以上(含)。

优先选择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承担任务,特别是智慧“芜湖大米”生产基地。

2、补助标准。每亩定额补助150元。

三、项目管理

1、申报方式。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根据自身种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种植模式,自主向街道填写申报表,经街道盖章后上报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2、核查验收。播种结束的1个月内,由街道对实施主体采取逐户田块实地核查,并采集任务田块基本信息,核查验收结果实行街道、村两级公示后报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核准。

3、兑付奖补。经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核准后,由街道向实际种植者发放补助。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镜湖区分管领导为组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组,全面落实试点任务和要求,分工协作,认真履职,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科技服务。成立技术指导组,制定技术培训方案,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培训对象,通过电话、信息、入户、到田指导等方式开展指导,搭建种植业技术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多渠道开展互动对接,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3、强化政策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群、QQ群和短信等多重渠道向新型经营主体宣传耕地轮作和油菜扩种补助政策,充分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耕地轮作生产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有效举报和监督,同时欢迎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信息,方便沟通,及时查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