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任免胡伟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16:12信息来源: 镜湖区大砻坊街道阅读次数:编辑:苏颖 字体:【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部门、区直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免去:

    胡伟同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严海涛同志弋矶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易同志方村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赵仕伟同志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崴同志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郑国辉同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汪昌明同志赭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毕修清同志大砻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孙震同志天门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苏俊同志弋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付鹰同志荆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陆永峰同志汀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孔伟同志为方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伟同志为弋矶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兴洋同志为天门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汪昌明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毕修清同志为天门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贺志周同志为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试用期一年),兼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丁小明同志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瑞同志为弋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叶晨同志为赭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智龙同志为大砻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檀汝昌同志为荆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