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大砻坊街道文明创建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08:47信息来源: 镜湖区大砻坊街道阅读次数:编辑:袁晓玮 字体:【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成效,同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做到将创建与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创建与爱国卫生活动相结合;创建与社区综合治理相结合;创建与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创建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层层落实责任,力争街道在文明创建工作方面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具体举措

大砻坊街道文明创建常态化工作机制主要包含以下5个方面:

(一)文明创建常态化联防联控联创机制

1.结合沿街商户继续巩固如汤家北巷等背街小巷整治成果。

1强化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与沿街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严禁占道经营。严查早晚高峰时段出店、占道经营行为,加大规范管理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

3开展沿街商户示范户评选工作。通过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门前三包示范经营户”等评选活动,采取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相结合的奖励方式,进一步激励辖区商户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努力营造“文明、诚信、和谐”的经营环境,助力文明创建工作。

2.结合小区物业管理加大对小区的日常督查考核力度。对照创建标准要求,采用明察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小区创建氛围、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公共秩序等重点内容进行督查,持续巩固前期创建成果,确保小区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3.联合辖区公共单位、社会组织、下派党员,充分调动辖区公共资源,夯实文明创建基础。街道从资源共享、服务双向、互助互建的原则出发,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公共单位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4.联合市直、区直等区相关部门,结合创建要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高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过联席会议事协商机制,广泛深入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对照创建标准,有针对性的实施公益宣传板块设置、消防设施配备、小区监控照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标线施划、垃圾分类亭等规范设置,按照“一地一办法”的原则重点解决停车难、雨污水管道堵塞、环镜设施差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5.联合相关部门,强化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对于街道本级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街道吹哨、部门报道”机制,及时上报解决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打通群众需求“最后一公里”服务通道。

(二)文明创建常态化表彰激励机制

以提高工作人员及群众的文明素质为核心,不断拓宽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将创建工作列入街道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及开展“文明经营户”评选工作,促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创建工作水平,为街道文明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1.激励对象
    1街道各科室及全体社区工作人员

2)在街道境内住宅小区服务的物业企业

3)在境内商铺从事经营活动且证照齐全的经营者。

2.评选标准

街道各科室及各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创建任务清单,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活动,共同推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结对共建、服务群众等工作。

1)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服务范围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公共区域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不文明现象。

小区绿化优良、公共设施基本完善且运转良好。

消防通道畅通、楼道内无乱停放。

文明宣传氛围良好、显著位置张贴市民公约、居民公约。

小区内无争吵谩骂,及时协调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等。

2经营

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用语礼貌、微笑服务。无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主动配合城市管理,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以次充好,无短斤少两,童叟无欺。

安全措施到位,邻里关系融洽,无治安、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3.评选办法

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物业企业、街道各科室、社区和个人,结合年度考核给予一定比例表彰奖励。

1)街道城管办每季度对物业企业、各社区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综合打分,年底汇总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街道党工委研究后进行精神、物质奖励。

2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成立“文明经营户”评比小组,负责对辖区符合评选标准的经营户进行登记评比,评比名额原则上按10%的比例进行评比。  

3“文明经营户”评比小组每季对市场经营户的经营情况进行一次评分,将评分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张贴于市场公示栏进行公示,经街道分管领导批准,结合实际,给予荣誉锦旗和物质奖励。

(三)文明创建常态化监察督办机制

为推进我街道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工作责任落实,推动重难点问题解决,全面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大砻坊街道文明创建常态化监察督办机制。

  1.监察督查内容 

1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操作细则》内容和标准,重点督查辖区环境卫生秩序、台账资料等,做到督查区域全覆盖、督查内容全涵盖。

2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整治,重点建设项目和达标升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3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通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其它需要督查办理的事项 

  2.监察督查办法 

  1城管办联合纪工委成立创建督察组,负责督查全面工作,在全面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的同时,着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达标。

  2由城管办拟定各个阶段督查督办任务,看到问题“随手拍”,点对点发给属地社区即知即改,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限期整改。

  3督查工作实行交办制度,由各问题责任所属社区或部门填报任务“三个清单”,并及时将督办事项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置进展情况向城管办进行反馈,对已整改到位的销号,未整改到位再次通报,确保问题及时清零。

  3.督查形式

  列出具体督查任务清单、路线图、时间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1随机督查。由城管办根据工作台账,采取“四不两直”模式开展督查工作,确保督查落到实处。

  2专项督查。对领导指示、批示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城管办下发督查通知,进行专项督查,并跟踪回访落实。

  3领导督查。街道主要领导每月带队督查不少于1次,街道文明创建分管领导每周上路督查不少于两次,各社区包保领导每周上路督查不少于1次。

  4基层督查。各社区要成立专门督查小组,定人定岗对本社区承担的创建任务及时跟踪问效,随时督查。

4.责任追究

对于通报的问题未按规定时限整改到位且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或被市、区再次通报的,街道纪工委查实后研究惩戒形式并问责,直至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四)文明创建常态化问题发现机制

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高标准开展,坚持问题导向, 充分发挥与相关业务部门协同配合作用,坚持常态化巡查,建立健全高效问题发现机制

1.基本原则

街道及社区行政一把手为所属创建网格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下沉、无缝对接”原则,将网格触角延伸,建立“全面覆盖、发现及时、处置迅速、责任到人”的网格巡查管理机制。及时劝阻各类不文明行为,及时发现责任区域内的路段及老旧小区的宣传氛围、基础设施、环境秩序、交通秩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职责任务

各网格负责人要广泛发动、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职责任务。

1宣传氛围

巡查、记录责任区域的工地围挡、墙体广告、户外大屏、橱窗展板等是否广泛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各类公益广告是否存在内容错误、陈旧破损、设置位置不规范等情况。

2基础设施

巡查、记录责任区域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是否存在破损现象;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是否连续、平整、无损坏,是否存在坑洼不平现象;路名牌、窨井盖、公厕、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是否有损毁;老旧小区内微型消防站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3环境秩序

巡查、劝阻行人乱扔杂物、损坏公物、躺卧公共座椅、遛狗不牵绳等行为。

巡查、劝阻沿街流动摊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排污水等行为。

巡查、发现沿街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并向民政局反馈。

巡查、清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变电箱栅栏内的烟头、纸屑、塑料袋、包装纸等垃圾。

巡查、劝阻街头发放、张贴小广告行为;及时清理电线杆、墙体等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热情耐心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交通秩序

1.巡查、劝阻自行车、电动车和三轮车逆行、占用人行道行驶行为;劝阻机动车、非机动车随意停放行为;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越线停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2.主动将乱停乱放的电动车、自行车整齐摆放到规定停车区内;附近没有停车区的,以整齐有序、不阻碍正常通行、不占用盲道、缘石坡为准。

3.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协作联动。充分认识文明创建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沟通联动、密切配合,通过互相监督、查找问题、立查立改的方式达标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要求。

二是专项整治,构建长效。认真梳理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协调督促责任单位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发挥相互协作优势,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五)文明创建常态化整改协调机制

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及时处理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工作格局。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大砻坊街道文明创建常态化整改协调机制。

1.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整改

各社区网格员明确职责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在检查巡查中发现问题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或随手可以解决的问题,立足自我尽快解决,不属于自身职责或自身协调解决不了的问题,拍照举证,及时上报街道相关科室处理。

2.围绕各级督查,狠抓整改

围绕市、区督查通报及时整改到位,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市级通报整改:由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督查整改专班,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补短板、强弱项、清盲区,抓实、抓细、抓长效,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完成创建整改工作。

区级通报整改:由街道分管领导靠前抓,与城管办执、法中队等科室认真研判,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持续跟进,注重在薄弱环节上精准发力,查漏补缺,加大力度,落实整改任务。

3.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整改 

针对文明创建工作各级督查汇总问题,在党工委会议,行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上进行专项调度,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一是针对督办和交办问题,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整治目标和工作责任;二是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连续性。三是建立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定事、定人、定责,逐个督办,逐项整改,逐一销号。

4.定期实地调度,强化整改

街道党工委成员深入一线实施调度整改。各社区包保领导每周需结合实地考察逐项开展调查核实,现场调度指导,推进整改问题落实到位。

5.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整改

对于街道本级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街道吹哨、部门报道”制度加以整改同时加强与市、区有关部门沟通,整合多方资源,提升整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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