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罗山街道关于印发《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各科室:
《范罗山街道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经街道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
范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12日
范罗山街道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为认真做好街道工作人员的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全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调整、离职或请长假的工作交接。
二、工作交接内容
1. 物品交接: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钥匙、印章等物品清点并登记。
2. 文件交接:重要文件、相关纸质资料和电子文件资料等。
3. 日常工作交接:岗位职责和分工、具体工作业务操作流程、各项工作对接的部门及部门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工作群等。
4.未完成及待办事项:对未完成工作事项、待办重点进行说明解释。
5.其他补充事项。
三、工作交接流程
1.工作交接前,由移交人填写《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三份)并准备开始工作交接。
2.工作交接时,应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三方根据《工作交接清单》所列移交事项逐项清点,检查移交物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监交人一般为社区(科室)负责人;社区(科室)负责人工作交接时,应由驻点领导(科室分管领导)担任监交人。
4. 交接完成后,《工作移交清单》由监、移、接三方共同签字确认,移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交综合保障办备案一份。三方对工作交接过程及交接工作的完整性负责。
四、工作交接要求
1. 工作交接应在离岗前2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在到岗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工作交接必须严肃、认真、准时,要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工作衔接有序。移交、接收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限进行交接。
3. 工作交接后,接收人对交接的工作尚有不清楚的,移交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帮助接收人顺利开展工作。
五、明确责任
1. 移交人责任:认真填写并按照《工作移交清单》逐项进行交接,处理遗留问题,保证移交事项完整性和真实性;认真解答接收人和监交人的有关问题,对未完成及待办事项必须交接清楚,不得随意丢弃办公用品或工作资料,不得随意解散工作群。
2. 接收人责任:根据《工作移交清单》,认真核对移交事项,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3. 监交人责任:必须认真审核交接的各类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
工作移交清单
单位名称:
移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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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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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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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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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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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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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品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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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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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件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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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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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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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完成及待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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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完成情况 |
待办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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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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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人(签字) |
移交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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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签字) |
接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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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交人(签字) |
监交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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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未尽事宜可另附,另附页需要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字,并注明日期。2、此交接单一式三份,并正反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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