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召开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经营企业监管工作会议
2024年12月27日,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区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经营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区动物卫生监督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全区动物诊疗机构和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上动物诊疗机构和兽药经营企业代表汇报了本年度动物诊疗、养犬管理、兽药管理使用、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废水处置以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通报了2024年动物诊疗和兽药经营行业监管情况,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动物诊疗和兽药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区农水局局长张葆强调,区农水局要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许可和备案管理。要加强动物诊疗许可、兽药经营许可,兽医人员备案和基础信息管理。二是强化诊疗行为、兽药经营行为监管。加强疫病防控、病历处方和兽药使用管理。三是强化法律法规宣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宣传贯彻,增强从业人员依法防控动物疫病、守法经营的意识。
最后,张局长要求各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和行业自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规范从业行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