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镜湖区农作物种子市场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08:25信息来源: 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阅读次数: 字体:【  

方村街道:

为强化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维护稳定有序种业市场环境,结合本单位职责,制定了《镜湖区农作物种子市场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芜湖市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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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农作物种子市场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提升种子市场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对种子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我区种子市场质量可靠、市场稳定、运营有序,现结合我区种子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制度化、责任化和规范化,建立“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全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整体水平。

二、网格划分及任务分工

设置区农水局和街道农业部门两级监管网格,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

(一)纵向网格及工作职责

一级网格:建立以区农水局为责任主体的一级监管网格,区农水局主要负责人为一级网格的总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为一级网格责任领导,局属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一级网格员。负责指导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本级网格内责任单元履职情况,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协调由多个部门才能完成的统一行动。本级责任单元职责,承担本部门监管任务,向其他责任单元及时移交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

二级网格:建立以街道农业部门为责任主体的二级监管网格,由街道农业部门分管领导为二级网格的负责人,街道农业部门工作人员为二级网格员,负责管理辖区的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落实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监管工作,监督本级网格内责任单元履职情况,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本级责任单元职责,负责完成本级责任主体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并收集网格内的信息,形成具体意见上报。

(二)横向网格及工作职责

区农水局:

1.规范种子经营企业。全面开展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不定期对我区种子经营企业监督抽查。

2.推进备案信息化。建立种子生产经营备案主体清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配套制度规定,所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品种备案信息,均应当通过备案系统录入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种子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和普法培训,强化监管查处力度,提升种子经营主体的备案自觉性,实现品种和主体备案全覆盖,从种子销售源头把好质量关。

3.严格监督种子质量。结合本地用种实际,在季节性种子市场销售期,以种子标签和种子质量为检查重点,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街道农业部门:

参照一级网格划分责任与分工。重点要进村入户调查,查找监管盲区,对重大种子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要将所有种子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网格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责任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农水局主要负责人任一级网格长的镜湖区农作物种子市场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和督导落实等。各街道农业部门要相应成立二级网格机构,对辖区内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到人。

(二)严格落实责任。一级网格责任相关科室要狠抓落实,切实做到工作措施有效、工作任务细化到人,确保农作物种子市场网格化监管工作扎实推进。二级网格发现问题于每月底前将问题和处理情况上报区农水局对应科室(一级网格员),由一级网格责任科室收集整理后转报一级网格的总负责人。

(三)强化督察督办。街道农业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区农水局将不定期开展督办,通报督察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