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芜湖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芜政〔2019〕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19年1月16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7年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由科技部牵头制定《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7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出台《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今年,经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后,6月28日,省政府正式印发《安徽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安徽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后,市科技局充分借鉴上海、南京、苏州等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牵头起草了《芜湖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市科技局于9月19日征求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意见,10月16日又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委(市新闻出版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团市委、市科协、芜湖银监分局、市建投公司等十六家单位意见,经整理修订后送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新形势的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发展壮大一批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有机融合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进一步畅通技术转移渠道,广泛开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的技术转移,基本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
到2025年,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实现技术市场功能更加齐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更加高效,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内容
《芜湖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总体要求、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拓宽技术转移转化对接通道、优化技术转移转化政策环境和保障措施五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新形势的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5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0%;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100个,新增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20家,孵化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省级以上众创空间20个以上。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60亿元;与100家大院大所建立政产学研合作关系。
第二部分: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培育建设一批具有全国一流水准的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皖江技术大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构;壮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加强与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
第三部分:拓宽技术转移转化对接通道。构建涵盖技术研发、企业孵化、产业化开发的全链条孵化体系;深化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扩散;积极招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拓展国际技术转移空间。
第四部分:优化技术转移转化政策环境。树立正确的科技评价导向;强化政策衔接配套;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服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营造有利于技术转移的社会氛围。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方案明确了由市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抓好组织实施。
五、创新举措
(一)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建设皖江技术大市场,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开展科技成果路演展示对接交易活动。
(二)拓宽技术转移转化对接通道。进一步推动跨区域协同创新,抢抓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机遇,积极参与G60科创走廊建设,加强与“京津冀”“珠三角”地区对接,深化与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等示范区的交流,积极开展合芜蚌地区创新合作。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政策落实;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监测、督办和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