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镜湖区重点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19 08:57信息来源: 镜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阅读次数:编辑:周伟 字体:【  

2023年镜湖区重点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字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筑牢安全红线意识,切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愿望和能力水平,持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为四区一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起草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2023 年镜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镜安办〔2023〕14 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 6 月份第 22 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芜湖市委、市政府、镜湖区委、镜湖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文件精神,大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素养,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会议研究文件内容

政策起草期间,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于2023年5月26日与分管及各科室开会研究文件内容,制定大体方案。

(二)制定具体内容

经过单位内部讨论后完成方案具体内容。

(三)提交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5月30日,正式将政策文件提交至会议,经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目标自6月起在本单位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题宣传,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提升应急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主要任务(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党课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理论专题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和监管能力。

2.强化企业教育。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交流,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员工形成依法依规、照章操作的行为习惯,增强“我要安全”的强烈愿望和 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能力。

3.开展安全宣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讲活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通过深入项目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人心。

(二)强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宣传作用

1.发挥领导带头作用,落实强化宣传。加强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头抓,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推动专项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等情况。

2.学习典型经验做法,落实强化宣传。广泛宣传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事迹,以及取得的工作实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组织参加线上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参加全国“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线上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市安委办举办的安全月知识竞赛。

(四)通过隐患宣传活动强化法治意识

通过以案普法,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对各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五)组织参与“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参与现场咨询活动。动员员工积极参与区安委办开展的现场咨询日活动,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成立“安全生产月”领导活动小组,处主任担任活动小组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分工。

(二)积极沟通协调,保障顺利开展。主动加强与区安委办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结合工作实际,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把本次活动与各项排查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创新举措,因地制宜,推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镜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解读

解读人:黄鹏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267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