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城管局: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办事指南(2023年)
一、设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一条第二款;
2.《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第十四条第二款。
二、事项类型: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1. 符合《芜湖市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适用于市区范围内。
六、申请材料:
1.广告设置申请报告(电子件、复印件);
2.场地使用权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带原件窗口核对)(电子件、复印件);
3.彩色效果图(电子件、复印件);
4.广告结构图(电子件、复印件);
5.续批项目需提供安全检测报告(电子件、复印件);
6.新申报项目需在申报时提供安全承诺书,并在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城管行政审批窗口提交安全检测报告(电子件、复印件)。
七、网办深度:
四级标准。
八、到现场次数:
0次。
九、服务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供材料。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出具《补正告知书》;不属于本单位职权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3.决定、办结:根据现场踏勘意见单要求决定,发放《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许可证》。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市镜湖区城市管理局五楼市容管理科。
十四、服务电话:
咨询电话:0553-287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