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载人封闭式三轮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3-07-06 14:57信息来源: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许立毅 字体:【  

沈淑媛代表:

您反映的加强载人封闭式三轮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的建议已收悉。2021年以来,我局贯彻落实《芜湖市市区电动车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芜湖市电动车生产、销售整治工作方案》以及《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于电动车的安全监管,开展了多项工作。

目前,我区无电动车生产企业,电动车销售单位有108家,我局均进行了登记造册并督促经营者对于电动自动车以及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要求分区销售。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局联合区交警大队开展了多次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电动车的CCC认证标志、合格证等是否齐全,是否开展了分区销售,是否销售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2022年度,我局保障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电动自行车5组,电动车充电器5组。不合格产品2组,另有一组涉及非法改装。目前已对违法行为均立案调查,并督促电动车经营者落实不合格后处理整改工作。正规的电动三轮车会有合格证、一致性证书和CCC认证合格证是三轮车身份证,一致性证书是三轮车的车辆信息说明书.下一步,我局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结合群众举报投诉,联合多方力量对于违规销售电动三轮车的行为予以打击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