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7-26 11:10信息来源: 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许立毅 字体:【  

为增强工作透明度、显示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真正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深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扎实推进。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省、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凡属制度条例内规定需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均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务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
三、公开内容
1.机构和工作职能公开。包括单位概况、领导班子、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
2.部门动态信息公开。包括政务公告、政务信息。
3.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开。
4.相关财政信息。
5.其他重要信息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维护公开政务公开信息等,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
(二)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制度。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是一项关系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近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重视政务公开流程再造,大力创新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确保政务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注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把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