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镜湖区政府办关于2022年2月份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要求,我局立即对照表上指出的问题逐项逐条及时整改,补发信息涉及到区政府网站同名目录的同时在部门目录发布,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今后在相关栏目的内容发布上,将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