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关于《镜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08 15:35信息来源: 镜湖区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季梦吟 字体:【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一是党中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大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市委市政府政府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深入推进。二是按照深化机构改革要求,我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再造重塑,有关部门职能有新的调整。三是《芜湖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镜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后,原《镜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不能适应政府专项预案和政府总体预案在风险防控、响应分级、统一指挥等方面的新要求。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芜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芜湖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定,应急管理局起草了《镜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政府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办公室于2022128日正式印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镜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市政府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分层级响应与响应分级、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内容,规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

该预案在总体思路上: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负责制。二是坚持强化预防预警和应急保障措施。三是坚持压实政府分层级应对责任,强化部门应急责任。四是坚持统一领导,明确级和级层面以下组织指挥机制。五是坚持突出企业基层,落实风险管控、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责任。

重点说明如下:

(一)总则部分。明确本预案指导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市有关专项预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增重大、较大涉险事故分级。

(二)组织指挥体系部分。明确在委统一领导下,政府是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行政领导机关。应急指挥部指导协调和组织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关于现场指挥权,规定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

(三)预防预警机制部分。要求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新增预警分级标准,规定预警发布原则。

(四)应急响应部分。针对不同级别事故,规定相应层级政府应对职责分工;明确市级响应分级具体划分标准。

(五)保障措施部分。对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保障提出要求。

三、起草过程

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2月正式启动《镜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起草工作,在形成初稿后,应急管理局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市预案对区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区应急管理局向各相关单位和街道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0份,提出修改意见0份。区应急管理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区司法局出具了法制审核报告。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制审核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区政府第 75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健全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

五、主要内容

预案分八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对应急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市级、市以下层面组织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进行规范。第三部分是预防预警机制,包括风险管控、预警、事故信息报告等。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事故单位应急处置、分层级响应与响应分级、事故响应、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第五部分是后期处置,包括善后、保险和应急处置评估。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信息、队伍、物资、资金、避难场所、技术、治安和交通运输、医疗和社会动员等各项保障。第七部分是附则,包括宣传、预案启动、新闻发布和应急结束宣布格式框架、预案管理等。第八部分是附件,明确事故分级和预警分级标准以及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六、创新举措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是强调将重大、较大涉险事故纳入事故应急工作,对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初判事故级别和研判本层级响应级别提供了依据,提高了预案的可操作性。二是明确有关专项预案对相关行业领域应急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理顺应急工作特殊性与一般性的关系。

(二)组织指挥体系

关于应急指挥部,明确由政府担任委常委的分管副长担任总指挥(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涉险事故和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较大事故时由长任总指挥,有关专项预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关于现场指挥部,明确总指挥由代表本级政府现场处置事故的最高行政负责同志担任。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是持续推进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明确预警分级,依据自然灾害预警,视情确定预警级别;或通过检查、监测报警等方式,发现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事故已发生,可能扩大或衍生次生事故,依据预计的危害情况确定预警级别。三是明确预警信息原则上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发布。跨行业领域或跨行政区域的预警由应急(安监)部门发布。

)科学处置

为贯彻“生命至上”、“科学处置”原则,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科学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规定在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可以决定暂停救援,待采取措施消除风险后继续组织救援。

七、保障措施

预案明确了信息、应急队伍和物资、资金、避难场所、技术、治安和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社会动员等各项保障。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镜湖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镜湖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葛君

咨询电话:0553-387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