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镜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0年,在镜湖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区所有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和无私奉献,在各级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下,高质量圆满完成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向社会各界解读十年来镜湖区人口发展。
根据镜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常住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为47865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33330人相比,减少54672人,下降10.25%,年平均下降1.08 %。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2512人,占13.06 %;15-59岁人口为307201人,占64.1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8945人,占22.76 %,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0425人,占16.8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3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7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54个百分点(详见下表)。
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年龄结构
年龄 |
七人普 |
六人普 |
增幅 (%) |
比重提高百分点 |
||
人口数 (人) |
比重 (%) |
人口数 (人) |
比重 (%) |
|||
全区 |
478658 |
|
533330 |
|
-10.25 |
|
0-9岁 |
43389 |
9.1 |
31551 |
6.6 |
37.52 |
2.47 |
10-19岁 |
33906 |
7.1 |
50461 |
10.5 |
-32.81 |
-3.46 |
20-29岁 |
59567 |
12.4 |
80666 |
16.9 |
-26.16 |
-4.41 |
30-39岁 |
74856 |
15.6 |
81312 |
17.0 |
-7.94 |
-1.35 |
40-49岁 |
67845 |
14.2 |
118474 |
24.8 |
-42.73 |
-10.58 |
50-59岁 |
90150 |
18.8 |
78228 |
16.3 |
15.24 |
2.49 |
60-69岁 |
56883 |
11.9 |
50730 |
10.6 |
12.13 |
1.29 |
70岁以上 |
52062 |
10.9 |
41908 |
8.8 |
24.23 |
2.12 |
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保持高位。2020年,我区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30.7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64.18%,分别高于全国(63.35%)和全省(61.96%)0.83和2.22个百分点。
人口素质不断提高,高学历人口上升较快。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10.61年提高到11.33年,提高0.72年。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28602人,拥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重上升到49.3%。文盲人口3485人,文盲率是0.73%。
城镇常住人口占比超过七成。2020年,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59327人,占95.9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331人,占4.04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46537人,乡村人口减少813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11个百分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我们获得了人口总量、结构、分布等方面详实的资料,彰显了十年来我区人口素质、人口结构的优质发展,同时显示了城镇化加快发展进程,对镜湖区发展前景指明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