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0-05-15 09:19信息来源: 镜湖区统计局阅读次数:编辑:杨文杰 字体:【  

镜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镜湖区统计局

芜湖市镜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0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芜政〔201825号)和《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镜政〔201836号)要求,我区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统计局的指导下,在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镜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0871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5950个,增长120.9%;产业活动单位12547个;个体经营户4.06万个,增长39.5%(详见表1-1)。

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0871

100

    企业法人

10144

93.3

    机关、事业法人

251

2.3

    社会团体

140

1.3

其他法人

335

3.1

二、产业活动单位

12547

100

第二产业

1503

12.0

第三产业

11044

88.0

三、个体经营户

40648

100

第二产业

1413

3.5

第三产业

39235

96.5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842个,占26.1%;批发和零售业2738个,占25.2%;建筑业947个,占8.7%。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84个,占45.3%;住宿和餐饮业6128个,占15.1%;房地产业6395个,占15.7%(详见表1-2)。

 

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10871

100.0

40648

100.0

采矿业

2

0.0

0

0.0

制造业

497

4.6

504

1.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

0.1

9

0.0

建筑业

947

8.7

910

2.2

批发和零售业

2738

25.2

18397

45.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7

2.4

2135

5.3

住宿和餐饮业

328

3.0

6128

15.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41

5.9

251

0.6

金融业

136

1.3

0

0.0

房地产业

397

3.7

6395

15.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42

26.1

509

1.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77

5.3

103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2

0.4

14

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96

2.7

3920

9.6

教育

344

3.2

377

0.9

卫生和社会工作

149

1.4

148

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4

2.9

834

2.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45

3.2

0

0.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10144个,比2013年末增加5957个,增长112.4%;行政事业单位法人251个,减少38个,下降13.1%;社会团体法人140个,增加26个,增长22.8%;其他法人335个,增加4个,增长0.01%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05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5.05万人,增长36.07%,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67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      3.79万人,增加0.17万人,增长4.8%;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5.26万人,增加4.87万人,增长46.98%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82万人,占15.0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7万人,占14.42%;建筑业2.45万人,占13.08%(详见表2-1)。

2-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90486

76735

 

采矿业

15

1

 

制造业

9554

279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813

1016

 

建筑业

24536

3808

 

批发和零售业

28195

1357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867

2001

 

住宿和餐饮业

6176

359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296

3325

 

金融业

19523

12166

 

房地产业

9564

444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7040

842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057

200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23

38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886

1309

 

教育

10243

617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461

707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563

118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574

3426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96.3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5.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75.0%。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928.3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15.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84.8%

2018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105.9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2.4%,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77.6%(详见表3-1)。

3-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596.33

1928.38

1105.99

采矿业

0.02

0.01

0.04

制造业

1154.83

146.29

52.6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37.45

87.04

99.18

建筑业

104.86

60.44

97.01

批发和零售业

210.86

138.87

480.1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6.74

46.35

27.16

住宿和餐饮业

31.54

27.07

11.1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7.91

20.07

60.93

金融业

房地产业

845.76

592.55

81.9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28.77

752.47

153.5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42

8.11

19.7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77

1.17

2.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83

1.43

4.97

教育

34.12

7.78

5.11

卫生和社会工作

56.68

31.19

4.9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67

2.56

5.2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8.93

4.99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不含金融业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四、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07个,比2013年末增长58.4%;从业人员13382人,比2013年末增长24.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个,制造业49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个,分别占0.4%98.0%1.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1%,制造业占71.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28.5%(详见表4-1)。

4-1: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507

13382

采矿业

2

15

制造业

497

955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8

38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92.30亿元,是2013年末资产总计的15倍。负债合计233.3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1.82亿元(详见表4-2)。

4-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1292.3

233.33

151.82

采矿业

0.02

0.01

0.04

制造业

1154.83

146.28

52.6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7.45

87.04

99.18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4-3


                        表4-3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工业锅炉

蒸发量吨

1207

耐火材料制品

33400

自来水生产量

万立方米

19828.63

印染布

万米

1562






五、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947个,从业人员2.4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7.67%和下降3.1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3.8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6.37%,建筑安装业占12.7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57.0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31.6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1.21%,建筑安装业占13.9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3.25%(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47

24536

 

  房屋建筑业

131

7760

 

  土木工程建筑业

155

5205

 

  建筑安装业

121

540

341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540

815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4.3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8.22%。负债合计60.2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7.00亿元(详见表5-2)。


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104.39

60.24

97.00

 房屋建筑业

27.11

16.59

26.41

  土木工程建筑业

48.98

32.39

27.53

  建筑安装业

10.19

3.15

13.59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8.11

8.11

29.47


、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738个,从业人员2.8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9.19%41.7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0.22%,零售业占49.7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8.13%,零售业占51.87%(详见表6-1)。


6-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2738

 

28195

 

 

批发业

1375

1356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9

8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62

207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95

257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63

58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8

498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88

282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78

3232

 

 贸易经纪与代理

104

754

 

 其他批发业

118

937

 

零售业

1363

14626

 

 综合零售

165

491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39

83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78

116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09

60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94

109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79

119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38

183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82

187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79

111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0.8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1.1%。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3.98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6.8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6.1%-8.2%。负债合计138.8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0.16亿元(详见表6-2)。


6-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10.86

138.87

480.16

批发业

113.98

81.26

324.57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0.27

0.05

0.4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5.84

3.93

65.3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7.54

34.28

46.6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98

3.22

3.7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23

1.17

2.6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7.35

29.28

175.6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2.60

7.47

21.49

贸易经纪与代理

2.03

1.12

4.75

其他批发业

2.14

0.74

3.80

零售业

96.88

57.61

155.59

综合零售

42.61

32.17

42.4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77

0.91

4.6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41

1.05

4.3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4.36

2.16

5.2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61

2.44

4.0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5.55

2.30

52.0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6.65

2.76

10.8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5.13

11.61

13.4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80

2.22

18.60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57个,比2013年末增188.76%;从业人员9867人,比2013年末下降9.35%(详见表7-1)。


7-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57

9867

 

 铁路运输业

2

-

 

 道路运输业

175

8108

 

 水上运输业

17

240

 

 航空运输业

2

20

 

 管道运输业

1

52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33

33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4

517

 

 邮政业

3

59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7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3.6%。负债合计46.3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16亿元(详见表7-2


7-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6.74

46.35

27.16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24.78

18.69

13.53

 水上运输业

1.02

0.33

0.64

 航空运输业

0.36

0.13

0.08

 管道运输业

0.04

0.01

0.1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07

0.43

2.4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7.62

25.53

4.94

 邮政业

1.87

1.22

5.41


八、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28个,从业人员0.6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8.48%6.6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1.0%,餐饮业占79.0%。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1.9%,餐饮业占68.1%(详见表8-1)。


8-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28

6176

 

住宿业

80

2125

 

 旅游饭店

20

1559

 

 一般旅馆

50

507

 

  民宿及露营地服务

0

0

 

 其他住宿业

10

59

 

餐饮业

248

4051

 

 正餐服务

177

3495

 

 快餐服务

29

157

 

 饮料及冷饮服务

5

18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4

124

 

 其他餐饮业

33

25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31.5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8%。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98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10.6%;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5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3.8%。负债合计27.07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1.16亿元(详见表8-2


8-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1.54

27.07

11.16

住宿业

11.98

8.57

3.26

 旅游饭店

10.64

8.04

2.39

 一般旅馆

1.26

0.51

0.78

  民宿及露营地服务

0.00

0.00

0.00

 其他住宿业

0.08

0.02

0.09

餐饮业

19.55

18.50

7.90

 正餐服务

18.81

18.24

7.00

 快餐服务

0.13

0.07

0.30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2

0.01

0.05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1

0.01

0.14

 其他餐饮业

0.58

0.17

0.42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40个,从业人员828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26.7%122.2%(详见表9-1)。


9-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40

828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1

231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97

167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22

429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7.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3.1%。负债合计20.0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0.93亿元(详见表9-2


9-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7.90

20.07

60.9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9.65

12.06

31.7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19

2.41

12.9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06

5.61

16.19


十、金融业

2018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36个,从业人员1.95万人(详见表10

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36

19523

 

 货币金融服务

38

5710

资本市场服务

48

68

 

 保险业

38

13703

 其他金融业

12

42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十一、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97个,比2013年末增长9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3个,物业管理企业144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16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9%42.6%346.2%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9564人,比2013年末增长15.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59人,物业管理企业6529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216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20.3%、增长7.4%和增长339%(详见表11-1

1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97

9564

 

 房地产开发经营

73

1359

 

 物业管理

144

6529

 

 房地产中介服务

116

1216

 

房地产租赁经营

20

189

 

 其他房地产业

44

27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845.7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4.5%。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825.39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2.48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95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6%19.9%58.5%。负债合计592.5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1.99亿元(详见表11-2


1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45.76

592.55

81.99

 房地产开发经营

825.39

576.08

70.24

 物业管理

12.48

9.15

7.34

 房地产中介服务

1.95

0.98

3.03

 房地产租赁经营

5.51

6.27

0.55

 其他房地产业

0.43

0.07

0.82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841个,从业人员2.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6.6%359.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4.6%,商务服务业占95.4%。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5.5%,商务服务业占94.5%(详见表12-1)。


12-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841

27040

 

 租赁业

132

1498

 

 商务服务业

2709

255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28.7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515.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25.03亿元。负债合计752.4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3.50亿元(详见表12-2

1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828.77

752.47

153.50

 租赁业

3.74

0.99

5.22

 商务服务业

2825.03

751.48

148.28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577个,从业人员7057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63个,从业人员611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4.8%89.2%(详见表13-1)。

 

13-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63

6116

 

 研究和试验发展

69

495

 

 专业技术服务业

364

466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30

9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4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5.3%。负债合计6.6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4亿元(详见表13-2


1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7.40

6.68

19.74

 研究和实验发展

1.25

0.55

1.78

 专业技术服务业

12.98

4.73

14.8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17

1.39

3.14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42个,比2013年末增长133.3%;从业人员1023人,比2013年末下降22.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个,从业人员324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61.5%74.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58.6%。负债合计0.9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1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07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58亿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93个,从业人员278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6.0%139.1%(详见表15-1)。


1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93

2786

 

 居民服务业

130

1501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13

787

 

 其他服务业

50

49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8.3%。负债合计1.4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7亿元(详见表15-2)。


1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48

1.41

4.97

 居民服务业

1.72

0.81

2.1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98

0.37

1.66

 其他服务业

0.78

0.24

1.13


十六、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44个,从业人员1024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2.0%53.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4个,比2013年末下降13.5%,从业人员7980人,比2013年末增长29.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9亿元,比2013年增长167.2%。负债合计1.3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1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1.03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2.19亿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49个,从业人员1046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7%和下降10.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1个,比2013年末下降48.0%,从业人员8105人,下降29.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3亿元,比2013年增长17.6。负债合计4.5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5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9.95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5.46亿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314个,从业人员256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2.2%14.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0个,比2013年末下降25.9%,从业人员200人,下降7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3亿元,比2013年增长63.5%。负债合计2.5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2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44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52亿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45个,比2013年末增长5.2%;从业人员9574人,下降4.1%。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6.93亿元。

二十、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1.1%,该企业属于节能环保产业。

(二)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个,与2013年持平,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4.44%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73人年,比2013年下降12.18%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798万元,比2013年下降66%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1.9%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件,分别比2013年下降84.4%64%;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60%,比2013年提高34个百分点。

三)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区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417个,比2013年末增长80.28%;从业人员1.36人,比2013年末增长76.62%;资产总计50.5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5.26%

2018年末,全区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343个,比2013年末增长89.42%;从业人员1.26人,比2013年末增长91.14%;资产总计48.9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7.9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76亿元,比2013年增长227.65%

2018年末,全区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74个,比2013年末减少3.9%;从业人员987人,比2013年末下降11%;资产总计1.56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316.03%;全年支出(费用)1.04亿元,比2013年下降40.91%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其中,法人单位数包含了金融和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登记的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数不含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的数据;主要经济指标不含金融和铁路部门的数据。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年末资产、本年费用,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5]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6]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8]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9]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0]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