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镜湖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发布时间:2025-03-03 16:19信息来源: 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韩忠坤 字体:【  

镜湖区镜湖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为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情况,制定《镜湖区镜湖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请遵照执行。

一、总则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中心应急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中心主任是本中心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任中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落实预防和控制的各项工作。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1.医疗救治组

   负责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疫情监控与报告、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组织疑难病例的转诊、组建医疗救治队伍、人员培训等。

2.院感防控组

负责有关疫情监控、消毒隔离技术指导及实施、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

3.后勤保障组

负责后勤物资(被服、防护品、设备等)、药品、医疗器械的筹措、调集、维修;隔离区域的围护、安全保卫、人员出入管理;生活用品的保障供给等,保证水、暖、电、气供应及通讯畅通。

4.宣传信息组

负责指示标牌的设立、中心情况的公示、中心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等。

三、各相关科室职责

(一)中心综治办职责

1.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2.保证中心值班工作制度落实。

3.保证通信畅通,并具有随时增加通信的能力。

(二)医务科职责

1.负责组织各类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全中心范围内应急事件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通报,组织对报告的应急事件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

3.负责组织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卫生应急队伍。

    4.定期对医疗对成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队伍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5.负责与临床科室应急队队员联络,并保持通畅。

(三)护理部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事件医疗救治中心护理人员的调配。

2.负责护理人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消毒隔离技术及护理安全工作。

3.配合医疗部组织的应急队伍演练,加强医护配合。

(四)办公室职责

1.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

2.调配中心内人力资源。

3.任何人不得拒绝参加应急救治工作。

(五)药房职责

1.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疗用及消毒用药品的采购储备供应;

2.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

3.提供其他药学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