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妇计中心保健管理职责及保健指南

发布时间:2024-06-24 17:05信息来源: 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韩忠坤 字体:【  

镜湖区妇计中心保健管理职责及保健指南.docx

镜湖区妇女儿童保健国家惠民政策及保健指南

 

 

 

一、婚育篇(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

为了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帮助夫妻生育健康的孩子,国家提出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筛查是其中最重要的三项检查。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省、市、区配套资金,按180元/每对标准专款拨付,对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男女双方实施免费体检。该项目由镜湖区妇计中心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53-3843695),镜湖区医院负责具体落实免费体检业务。

(一)什么是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

()哪些人符合申请条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镜湖区的新婚对象,携带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哪些?

询问有无影响婚育的疾病史和情况;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内、外科及生殖系统检查,并进行血常规、尿常规、白带常规、血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测、艾滋病筛查、梅毒筛查、胸部透视等常规辅助检查及婚前卫生指导咨询。

()免费婚前检查定点服务机构在哪里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机构:镜湖区婚检中心(与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二楼婚检一楼办理结婚登记)

地址:镜湖区平湖路(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辅楼二楼)

电话:0553-2229278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中央、省、市、区配套资金,按360元/每对标准专款拨付,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男女双方实施免费健康检查。该项目由镜湖区卫健委组织实施,镜湖区妇计中心负责落实各项工作(咨询电话0553-3871510),四家医疗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免费健康检查。

(一)什么是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属于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重要手段,指导准备生育夫妇在怀孕前接受孕前检查和咨询。计划怀孕夫妇在怀孕前6个月以内,到助产医疗机构接受规范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哪些人符合申请条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凡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在镜湖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计划的怀孕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准备生育二孩、三孩的夫妇。

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去所属街道领取免费孕优检服务卡或办理《安徽省健康家庭一卡通》,持服务卡或《安徽省健康家庭一卡通》至定点医院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每对夫妻一孩次可享受一次免费孕优检服务。

各街道免费孕优检咨询电话

张家山街道:0553-3129555     赭麓街道:0553-2960312

范罗山街道:0553-3011867     赭山街道:0553-3821580

弋矶山街道:0553-2217235     汀棠街道:0553-2912717

天门山街道:0553-5772622   大砻坊街道:0553-2936718

荆山街道:0553-2669617      方村街道:0553-8430023     

(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项目包括哪些

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阴道分泌物、血液常规、尿液常规、血型、血清葡萄糖测定、肝功能检查、乙肝血清学五项检查、肾功能检测、促甲状腺激素测定)、病毒筛查(梅毒螺旋体筛查、风疹病毒lgG抗体测定、巨细胞病毒lgM抗体和lgG抗体测定,弓形体lgM抗体和lgG抗体测定)、妇科超声常规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和妊娠结局跟踪随访等内容(婚前检查己做项目不再重复检测)。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在哪里?

镜湖区选择了四家医疗机构作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

具体体检医疗机构与咨询电话:

医疗机构名称

周一至周六

接待检查时间

咨询电话

镜湖区医院

上午7:00-9:30

0553-2611666

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

上午7:00-9:30  

0553-5939536

芜湖广济医院

上午7:30-11:30

0553-2663939

参加孕优检温馨小提示:

1、夫妻双方一起去参检(缺一不可),参检的男女双方需做完所有项目。

2、检查前三天最好保持清淡饮食,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不做剧烈运动。

3、检查前一天晚上10点后不要饮水、进食,晨起空腹,因体检需要抽血化验。

4、女方需避开经期(女性应选择月经结束3-7天内体检);男女双方检查前尽量保存小便,保持膀胱充盈,因需做B超。

 

免费产前筛查项目
筛查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按照每人每孕次200元标准拨付。该项目由镜湖区卫健委组织实施,镜湖区妇计中心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咨询电话0553-3865027),芜湖市产前筛查中心(芜湖市妇幼保健院)负责产前筛查血清标本的实验室检测与风险评估,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华东师范大学附属芜湖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本辖区孕妇血样标本采集、递送及随访。
 (一)什么是产前筛查
产前筛查是指通过经济、简便、无创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体中发现怀有某些先天性畸形和遗传性疾病胎儿的高危孕妇,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最大限度减少先天性疾病患儿。

(二)免费产前筛查项目究竟检查什么呢?

该项检测可以筛查出孕妇怀有唐氏综合症、18-三体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胎儿的风险大小。筛查方法简单,无创伤,抽取孕妇血液3-5ml检测筛查,通过这个筛查结果来决定是否有必要进一步做产前诊断,明确胎儿是否患有上述三种疾病。
   )如何申请免费产前筛查?
   对怀孕15-20+6周(孕中期),预产期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既往无不良妊娠史的单胎孕妇,且夫妻双方或至少一方为本地区户籍和辖区常住孕妇,可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接受服务。
  服务单位及联系电话:
镜湖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2869122

天门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2611603

张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3013887

弋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5905971

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2611172

方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8431056

荆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8213455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0553-3907056

 

 

 

 

 

 

妇女保健篇(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妇女“两癌”筛查、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

2009年9月1日起按照原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的规定,镜湖区免费为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2011年9月1日起至今,整个孕期提供310元电子服务券用于五次产前检查。孕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时,系统自动发放5张服务券,金额分别为139元、19元、59元、59元、34元;产妇产后访视2次服务费用20元。产前检查及产后访视经费均由安徽省公共卫生资金支出

服务对象:常住人口(镜湖区户籍人口和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

基本保健服务内容及流程:

1.确认怀孕13周前(12+6周内),携带确诊怀孕检查单、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去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安徽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可在医疗机构使用免费电子服务券;

2.孕期五次产前检查:

时间

保健项目

1次(孕13周前建册时)

询问病史(家族史、个人史、月经史、妊娠史、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胎心、宫高腹围等);血、尿常规、血型(包括RH)、肝、肾功能、艾梅乙筛查等、孕期高危因素筛查。

2次(孕16-20周)

产前检查(血压、体重、产科检查、妊娠图、孕期营养卫生指导、孕期自我监测方法、母乳喂养宣教等);尿常规;B超检查。

3次(孕21-24周)

产前检查(同上);尿常规;孕期高危因素筛查。

4次(孕28-36周)

产前检查(同上);骨盆外测量;尿常规;B超检查。

5次(孕37-40周)

产前检查(同上);血、尿常规;孕期高危因素筛查。

3.怀孕15-20+6周(孕中期),分娩年龄在35周岁以内,符合血清学筛查条件,免费产前筛查一次。

4.产后访视两次:产妇出院后一周内和新生儿满月时各一次,由医务人员到产妇家进行产后访视。

镜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女保健科咨询电话

镜湖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2869122

天门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2611603

张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3013887

弋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5905971

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2611172

方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8431056

荆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8213455

如有问题,请扫码进群(QQ),有专业的医务人员对接指导!

 

 

 

 

 

妇女“两癌”筛查

  项目实施资金由市、区配套,专款拨付按173元/人标准,对参加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的参检者实施免费体检。该项目由镜湖区卫健委组织实施,镜湖区妇计中心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咨询电话:0553-3884160),镜湖区医院和芜湖广济医院为初筛机构。芜湖市妇幼保健院为转诊复查机构。

(一)什么是“两癌”筛查?

“两癌”是指宮颈癌和乳腺癌,“两癌”筛查是指通过医学检查手段,排查出受检者是否患有相关疾病。

(二)“两癌”筛查的意义?

 将这两种危害女性健康的癌症,尽早地排查出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大大降低治疗成本,提高患者存活率、生命质量和妇女健康水平。

(三)“两癌”筛查服务对象:

年龄在35至64周岁的镜湖区妇女,可享受免费“两癌"筛查服务。

(四)“两癌”筛查服务内容:

包括健康教育与咨询、医学检查、医学建议、阳性病例转诊、随访等。

医学检查包括:(1)宫颈癌筛查内容:包括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检查结果呈阳性或可疑患者需转诊至复查机构进一步进行阴道镜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2)乳腺癌初筛内容:乳腺触诊、乳腺彩超检查;检查结果阳性或可疑者需转诊至复查机构进一步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

初筛机构:

镜湖区医院    咨询热线: 0553-2611666/2611676

芜湖广济医院  咨询热线: 0553-2663939

复查机构: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553-3832077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咨询电话:18655375950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由国家专项拨款,检测、阻断均实施免费!
   (一)孕产期检测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目的
    孕妇感染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可以通过怀孕、分娩、哺乳传染给孩子,造成健康危害。通过婚前和孕产期检测,可以避免将这些传染病传播给新生儿或者是胎儿。
  (二)服务对象
  镜湖区辖区户籍或常住怀孕妇女
(三)项目实施各机构职责及服务项目
1、镜湖区七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保科:负责在孕妇建册时,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咨询、随访;对筛查阳性孕妇,指导进一步做免费确认检测渠道并提供规范随访。
2、镜湖区七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负责督促提醒梅毒感染孕妇所生儿童前往医疗机构进行免费检测滴度和抗体,收集检测结果;负责督促提醒乙肝孕妇所生儿童7-12月龄前往医疗机构进行免费检测乙肝五项。
3、镜湖区五家助产医疗机构:负责孕妇住院待产时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提供乙肝感染孕妇所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后12小时内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第一针乙肝疫苗。

4、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全程保健指导及项目补助政策的具体实施。

(四)项目实施具体国家补助政策如下:
 1、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检测部分费用凭医疗机构检验单、缴费发票在镜湖区妇计中心办理据实报销手续。
  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00元,凭本人出院小结和缴费发票在镜湖区妇计中心办理领取手续;人工终止妊娠补助300元,凭终止妊娠相关证明在镜湖区妇计中心办理领取手续。
  3、艾滋病感染孕妇所生儿童给予奶粉补助共计3600元,分四次凭奶粉购买发票在镜湖区妇计中心办理领取手续;早期诊断3次、12月龄及18月龄筛查与诊断等均实施免费。
  4、梅毒感染孕产妇规范治疗及所生儿童的预防性治疗、先天梅毒的治疗费用,部分检测费用,患者凭医疗机构治疗开具的发票在镜湖区妇计中心审核后报销。
5、乙肝五项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检测补助。患者凭医疗机构治疗开具的发票在镜湖区妇计中心审核后报销。

各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镜湖区妇计中心妇保科0553-3871510     
镜湖区妇计中心儿保科0553-3884011

镜湖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2869122、2869220  

天门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2611603、2611609

张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3013887

弋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5905971、5905972

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2611172、2162225

方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8431056、8431056

荆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8213455、8211649

镜湖区各助产机构电话

弋矶山医院                 0553-5739531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0553-2871730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0553-3907569、3909059

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   0553-5939616(白)、5939674(夜)

芜湖广济医院               0553-2670814


 

 

 

 

 

 

 

 

 

儿童篇(儿童基本保健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

             儿童基本保健服务

2009年9月1日起按照原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保健服务规范》的规定,镜湖区免费为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提供4.2.1基本保健服务,即0-1岁1年4次体检,1-3岁1年2次体检,3-6岁1年1次体检。儿童基本保健服务主要包含0-3岁婴幼儿健康体检和4-6岁学龄前儿童健康体检。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1、0-3岁婴幼儿健康体检:

2011年9月1日起至今,镜湖区提供每人163元电子服务券用于0-3岁儿童9次体检,新生儿访视2次服务费用20元。9次儿童健康体检和管理均在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儿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后,系统自动发放服务卷,健康体检及新生儿访视经费均由安徽省公共卫生资金支出。

 

 

 

 

 

 

0-3岁儿童具体体检时间、费用标准及服务内容:

体检时间

新生儿访视

满月

3个月

6个月

8个月

12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30个月

3岁体检

费用

10元/人

10元/人

11元/人

46元/人

11元/人

11元/人

26元/人

11元/人

26元/人

11元/人

服务内容:询问上次体检到本次体检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建册须知:宝宝出生后一个月内,家长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拟落户地)办理儿童免费体检手续。

办理程序:先将孕产妇保健手册及孕期所有的化验单和检查报告单交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女保健科;然后携带户口簿或暂住证明、儿童出生证明和一卡通至儿童保健科办理儿童建档体检手续。

2、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管理服务,所需体检经费31元/人由国家公共卫生基金支付。未进入幼儿园的儿童健康体检管理服务在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已进入托幼机构儿童在托幼机构由妇计中心组织集中进行。

服务内容:询问上次体检到本次体检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色素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

镜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科咨询电话

镜湖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2869220  

天门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2611609

张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3013887

弋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5905972

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2162225

方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8431056

荆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53-8211649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为进一步降低镜湖区出生缺陷致残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镜湖区从2019年起对在辖区内各级各类助产医疗机构分娩的镜湖区户籍活产新生,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筛查病种从 2019 年起由 2 种增加至现如今 29 种。省、市、区配套资金按400 元/人标准专项拨付用于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该项目由镜湖区妇计中心负责辖区内助产机构新筛工作的质量控制、技术指导,督促助产机构召回不合格血片、可疑阳性病例,协助芜湖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市妇幼保健院)追踪随访病例;

(一)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内容

免费筛查项目包括: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 26 种串联质谱筛查病种,共 29 种遗传代谢性疾病

(二)哪些人符合条件

在镜湖区各级各类助产机构分娩的芜湖市常住人口活产新生儿

(三)注意事项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一种简易、快速的血斑试验,可以及早发现孩子是否患有先天性遗传疾病,并及时治疗。大多数先天性遗传病往往早期无特异性表现,一旦出现症状就进入疾病晚期,所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是关键。

筛查时间:宝宝出生72小时并充分哺乳后,取足跟血3滴。对于各种原因(早产儿、低体重儿、正在治疗疾病的新生儿、提前出院者等)未采血者,应及时到分娩医院或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补采,采血时间一般不超过出生后20天。

采血后一个月内如无电话通知,则说明筛查结果正常;如有电话通知,请家长按照电话要求进行配合。

听力筛查项目

按照原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保健服务规范》的规定,镜湖区从2019年起对在辖区内各级各类助产医疗机构分娩的镜湖区户籍活产新生,开展新生儿听力免费筛查,即在婴儿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完成一次免费初筛,由省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资金按30元/人拨付用于筛查工作。

听觉是人类的重要感觉之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力。听力损失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干预,不仅会导致儿童行为方面出现障碍还能导致儿童情感、心理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发育问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

温馨提示:正常出生新生儿需要实行两阶段筛查: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完成初筛,未通过者及漏筛者家长应于42天内均应付费进行双耳复筛。

复筛仍未通过者应当在出生后3个月龄内转诊至芜湖市听力与言语医学中心即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南门马路对面听力与言语医学中心5楼(咨询电话:0553-3907051)诊治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

 

 

 

 

 

 

 

 

 

 

 

知识篇

自然分娩好处多

分娩是人类繁衍过程中的一个正常生过程,熟蒂落的自然结果,是人类的一种本能行为。妈妈和宝都具有力主动参与并完成分娩过程已有证据表自然分娩对母和长期都更为安全,具有重大的优势。

产的好处:

1、疼痛持续时间短恢复快;

2、顺产更利于腹部恢复和子宫、生殖道恢复;

3、伤害小:相对于剖宫产而言,顺产分娩产生的伤害主要是会阴部位伤口如侧切伤口,一般情况下伤害性比较小且容易恢复;

4、并发症少:正常情况下顺产并发症比剖宫产要少;

5、顺产更利于哺乳;

6、顺有助于新生儿免疫功能的启动以及神经系统的调节,顺产的宝宝免疫力更

7、顺产有利于新生儿肠道功能屏障的建立;

8、通过宫缩挤压胎儿胸廓,有助于新生儿呼吸功能的完善。
宫产风险:    

1需要产妇承担手术和麻的风险

2、剖宫产出血量是阴道分娩出血量的一倍

3、伤口和整体的恢复会慢很多;

4、增加了产妇大出血和感染的机会:剖宫产手术增加了产妇大出血和感染的机会,手术后可能会发生泌尿、心血管等的合并症等;

5、破裂的危险大:剖宫产的产妇再次妊娠或分娩的时候,有可能从原子宫切口处裂开,而发生子宫破裂,如果原切口愈合不良,分娩时亦需再次剖腹,故造成远期不良影响。

母乳喂养的好处

1、母乳的成分最适合婴儿的消化和吸收,同时温度适宜,方便快捷卫生

2、 母乳喂养可以增加婴儿的免疫力,可以让婴儿少生病;对于早产/低体重和患病婴儿来说,母乳是最具个性化的良药

3、母乳喂养能微调婴儿的基因表达

4、母乳喂养可以增加亲子互动,在妈妈的怀抱里可以增加婴儿的安全感

5.母乳喂养为婴儿提供长期健康保护,有助于预防成年期肥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发生

6.母乳喂养对母亲也有好处,促进母亲产后恢复,减少乳腺癌,卵巢癌等相关疾病的发生。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宣传知识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1、传播途径  
   宫内感染:通过胎盘传给胎儿;
   产时感染:分娩时通过产道传染给婴儿;
   产后感染:通过母乳传给婴儿;
  2、如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艾滋病感染孕妇从确认感染后,尽快联系当地的保健机构尽早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住院安全分娩,产前避免进行羊水穿刺、胎儿镜等有创性检查,避免产时感染;所生婴儿出生后6小时内服用抗病毒药物;人工喂养。经过阻断后,母婴传播的概率能下降至5%以下。
 二、预防梅毒母婴传播
1、传播途径
   宫内感染:通过胎盘传给胎儿;
   产时感染:分娩时通过产道传染给婴儿;
2、如何预防梅毒母婴传播
 建议梅毒感染妇女在梅毒治愈后计划怀孕;为梅毒感染孕妇提供规范(全程、足量)的治疗,以治疗孕妇的梅毒感染和减少梅毒母婴传播;儿童出生时尽快进行预防性治疗;母乳喂养原则上不会传染梅毒,因乳汁中没有梅毒螺旋体,只有乳头严重破溃出血时,才有可能传染。
 三、预防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
 1、传播途径
   宫内感染: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
   产时感染:分娩时通过产道传染给婴儿;
   产后感染:通过母乳传染给婴儿;
2、如何预防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应当详细了解其肝炎病史及治疗情况,密切监测肝脏功能和HBV DNA,给予科学的营养支持和指导。若孕产妇孕中、晚期血清HBV DNA≥2×105IU/ml,建议于孕28周开始抗病毒治疗;对于HBV DNA>2×109IU/ml的孕产妇可于孕24周开始抗病毒治疗。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在出生后12小时内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
  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12小时内及1月龄和6月龄儿童的三次乙肝疫苗接种。
 儿童进行阻断后可以进行母婴喂养,但注意乳头破损需避免哺乳。儿童在完成最后剂次乙肝疫苗接种后1-2个月,应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表面抗体检测,明确儿童乙肝感染情况。

 

新生儿疾病筛查26 种串联质谱筛查病种是哪些

1、氨基酸代谢病(9种): 四氢生物喋呤缺乏症、瓜氨酸血症 I 型、希特林缺乏症、精氨酰琥珀酸尿症、枫糖尿症、酪氨酸血症、精氨酸血症、高蛋氨酸血症、鸟氨酸氨甲酰转移酶缺乏症

2、脂肪酸代谢病(8 )短链酰基辅酶 A 脱氢酶缺乏症、中链酰基辅酶 A 脱氢酶缺乏症、极长链酰基辅酶 A 脱氢酶缺乏症、肉碱摄取障碍、戌二酸血症 II 型、肉碱-酰基肉碱移位酶缺乏症、肉碱棕榈酰转移酶缺乏症、肉碱棕榈酰转移酶 II 缺乏症

3、有机酸代谢病(9 种)甲基丙二酸血症、戊二酸血症 I 型、异戊酸血症、丙酸血症、3-羟基-3-甲基戊二酸尿症、β 酮硫解酶缺乏症、异丁酰甘氨酸尿症、3-甲基巴豆酰辅酶 A 羧化酶缺乏症、多种羧化酶缺乏症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相关知识

  《出生医学证明》是宝宝重要的身份证明,妈妈分娩后应尽快携带本人及新生儿父亲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分娩机构办理。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则需携带母亲签字的委托书、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私自拆切,要妥善终身保管,防潮、防湿、避免遗失、毁损。

一、《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二、《医学出生证明》作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的出生状态;
2、证明新生儿的血缘关系;
3、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4、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5、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户口登记、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原始凭证;

6、为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其他事项提供依据。

三、注意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中新生儿的姓名必须符合户籍登记机关的有关规定。

2、《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原则上不予更改。

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1、首次签发: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首次签发,199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的在医疗机构所在辖区的妇计中心办理;2007年1月1日起出生的,在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办理;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在婴儿拟落户地的辖区妇计中心办理。

2、换发:若新生儿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根据规定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在原签发机构办理。

3、补发:若新生儿原《出生医学证明》发生遗失、被盗等导致丧失出生医学证明应在原分娩医院所在的辖区妇计中心办理。

4、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出国等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为合法有效证件。

5、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资料准备,具体关注“镜湖妇幼”公众号便民服务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