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共同营造无歧视医疗环境
什么是“艾梅乙”?
“艾梅乙”是艾滋病、梅毒、乙肝这三种传染性疾病的简称,它们可通过妊娠、分娩或哺乳时由母亲传染给宝宝,因此是妊娠期间需要进行筛查、诊断和尽早干预的主要传染疾病。
什么情况属于“艾梅乙”医疗歧视?
“艾梅乙”医疗歧视是指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偏见和排斥等原因不公平对待“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和儿童的行为。
为何会发生歧视?
主要是社会上存在的根深蒂固的恐惧和焦虑;对疾病缺乏了解及有关艾滋病传播的种种传说、偏见;艾滋病无法治愈的事实;对疾病、死亡的恐惧等。
患者被歧视怎么办?
医疗机构设置电话咨询和投诉热线,为有需要的“艾梅乙”感染者及其家人畅通咨询和投诉渠道:
1、镜湖区妇计中心咨询电话: 0553-3884011 。
2、镜湖区妇计中心投诉电话: 0553-3850718 。
消除母婴传播是预防和减少儿童新发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重要战略行动。当前,“艾梅乙”孕产妇遭受医疗歧视的现象仍较为常见,不仅使一部分感染孕产妇不能得到及时规范的治疗、心理受到伤害,更不利于消除母婴传播目标的实现。在此,呼吁全体医护人员:
1、向所有感染者提供及时和优质的医疗服务,不得因感染“艾梅乙”而拒绝或推诿患者,不将感染孕产妇和儿童就诊顺序故意排在最后,按正常诊疗顺序为感染者提供诊疗服务。
2、在不接触就诊者血液、体液的普通诊疗过程中,对所有就诊者一视同仁,不得针对“艾梅乙”感染者进行不必要的过度防护。
3、尊重“艾梅乙”感染者的生育决策权,如无医学指征或不宜生育者,不得任意建议其终止妊娠。
4、所有检测、治疗、调查均需要先征得感染者同意。不强迫病人接受治疗或其他服务。
5、保护患者隐私,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要保障患者隐私,不得向其他无关人群谈论此事,未经本人和家属同意,不得公开感染者及其家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性。
6、在保护“艾梅乙”感染者隐私的前提下,为其提供充分的消除母婴传播知识政策宣教服务。
母婴健康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与使命,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用我们的爱心和真诚,共建无歧视的医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