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对在村卫生室工作并已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发放职业发展补助,现将我区审定奖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镜湖区卫健委基卫科。
联系电话:3887765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日——3月9日
镜湖区卫健委
2023年3月2日
奖补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