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省、市政府相关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区计划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1000套,以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服务全市“双招双引”工作,有力支撑城镇化进程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