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镜人社监理〔2022〕1号

发布时间:2022-04-12 16:19信息来源: 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编辑:办公室 字体:【  

用人单位:哈尔滨市胜忠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0756323504N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470号悦山国际K座1层101号房205室

法定代表人:赵新胜

经调查,你单位的下列行为:2021年3月30日,因你公司在芜湖市荣盛华府工地施工过程中拖欠何刚等民工工资未支付,被列入 “黑名单”后,单位负责人积极筹款全额支付了57000元拖欠工资,并在截止2022年3月30日为期一年的时间内没有再发生恶意拖欠工资问题。现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第九条规定。

决定将你单位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通过 镜湖区人社局网站 予以公示。

 

 

(行政机关盖章)

                                202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