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局-步行街运转费用项目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5 16:10信息来源: 镜湖区财政局阅读次数:编辑:王颖 字体:【  

芜湖市镜湖区城市管理局

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芜湖市镜湖区财政局

我所接受委托,派出评价小组于2022年1014日起对芜湖市镜湖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步行街运转费用进行了绩效评价。芜湖市镜湖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评价小组依据《研究镜湖区街道办事处设置方案等》(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第38号),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进行评价工作。在审计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实施了包括查阅相关文件,检查资金账证、培训台帐,电话问卷调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广场景区整体环境质量,推进鸠兹广场、步行街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依据《镜湖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8号),镜湖区政府将鸠兹广场、步行街的市容管理、清扫保洁、工程维修等工作发包给芜湖市新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费用总计人民币:伍佰陆拾叁万(¥5630000.00元),甲方每季度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实现步行街鸠兹广场管理的常态化城市管理模式,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城市管理市场化服务体系。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根据申报工作内容,本次项目2021年度目标如下:

“立项依据充分性”12.5%;“预算编制合理性”12.5%;“资金到位率”8.75%;“支付进度”10%;“是否在预算编制中编制政府购买服务”6.25%;“是否在预算编制中编制政府采购”6.25%;“综合业务开展完成率”3.75%;“问题处理及时性”3.75%;“专项公开批露情况”7.5%;“来访群众满意度”6.25%;“配合市、区考核情况”22.5%。

二、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根据区城管局提供的项目目标表,通过数据采集、访谈等对该项目的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96分

三、项目评价具体情况

(一)执行率(分值10分,得8分)

项目实际使用资金419.7万元,执行率达75%,此项指标10分,扣2分。

(二)产出指标(分值50分,得48分)

1、质量指标:立项依据充分性

根据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第38号《研究镜湖区街道办事处设置方案等》,得10分。

2、质量指标:预算编制合理性

预算编制设定合理,与目标一致,项目基本符合实际需要。

3、时效指标:资金到位率

预算到位资金563万,到位率100%。

4、时效指标:支付进度完成100%

项目实际使用资金419.7万元,执行率达75%,此项指标10分,扣2分。

(三)效益指标(分值30分,得3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是否在预算编制中编制政府购买服务

根据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第38号《研究镜湖区街道办事处设置方案等》文件,会议中直接指定由芜湖市新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负责步行街运转。

2、经济效益指标:是否在预算编制中编制政府采购

是。

3、社会效益指标:综合业务开展完成率

4、社会效益指标:问题处理及时性

5、专项公开披露情况:公开

(四)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随机抽查问卷,满意度100%

四、绩效评价建议

1、预算编制不合理,满意度指标不应该在效益指标中体现,而应该在满意度指标体现。产出指标中的资金到位率和支付进度,应该在效益指标体现出来。深刻理解学习《镜湖区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

2、项目预算为563万,实际执行419.7万元,执行率低,建议提高执行率,不浪费预算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