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镜湖区扶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2-05-10 10:54信息来源: 镜湖区财政局阅读次数:编辑:镜湖区财政局 字体:【  

一、起草背景

近几年来,我区的产业扶持政策,通过“一院多园”载体平台招商引资,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实际工作中,通过企业反映或招商部门反馈,有些产业扶持政策亟待进一步完善、修订或取消,为更好规范全区产业扶持政策资金投入,运作与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镜湖区扶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以便更好推动我区双招双引工作。

二、起草依据

结合我区实际,根据《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 年)》(芜政〔202223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 号)《关于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安徽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皖政〔2018〕95号)《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芜政办〔20194 号)等有关规定,对部分产业扶持政策进行了完善、修订或取消制定了《镜湖区扶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镜湖区扶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作为本区产业政策的纲领性文件,从总则、扶持方式、申报兑现、管理职责、风险控制和附则六个方面规范了资金的投入、运作和管理并对原有政策体系进行了修订和取消,形成了新的政策体系构成。

 (一)新的政策体系构成

新的政策体系主要由1+4+7构成,“1”作为总则即:《镜湖区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4”由四个公共配套政策即:镜湖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由于市级即将重新修订,待市级修订后,再单独报区政府研定)、产业园区管理(修订完善后再另行上会)、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办公用房补贴面积;“7”由7个产业的政策即:建筑产业、软件信息产业、金融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业、高效物流产业、商贸业、数字创意产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