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镜湖区双组长高位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
为全力做好镜湖区“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推动镜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5年2月18日,镜湖区委书记郝代伟、区长鲁先贵双组长高位推进镜湖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区领导高伟、张冰、覃爱民、鲁文翠,区“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文件精神,对《镜湖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作出解读,并汇报镜湖区“综合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相关单位汇报了“综合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区领导结合各单位汇报情况对全区“综合查一次”工作进行指导调度。
会议指出,“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是营商环境领域的一项重点创新改革事项。各执法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紧落实各项任务。要规范运用“检查码”,做到“亮证执法+亮码入企”。各部门、各街道务必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精心实施、精准发力,既要抓部署、抓规范,又要抓协调、抓落实,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改革共识,深刻认识“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抓住关键环节,迅速行动,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抓好任务落实,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推深做实“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要发现一批“综合查一次”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为“综合查一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