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告知书(镜政行复字〔2023〕17号)

发布时间:2023-06-16 18:05信息来源: 镜湖区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殷泰玲 字体:【  

行政复议申请告知书

                  镜政行复字〔202317

 

童某:

你对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镜湖分局未对查处申请予以调查不服,于202365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依法向芜湖市人民政府提出(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至收到本告知书之日止的时间,不计入法定申请期限)。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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