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民政局副局长郑锋解读:《关于印发<镜湖区“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1 09:02信息来源: 镜湖区民政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

依据《关于印发<芜湖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地〔2024〕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彰显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起草过程

2024年2月,区民政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拟定了《通知》(征求意见稿),经局领导审阅,并征求各相关部门和街道意见后,2024年3月4日正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乡村地名规范命名、标志设置维护、文化保护传承,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组织实施乡村地名规范命名;第二部分为组织实施乡村地名标志建设;第三部分为组织实施乡村地名文化保护传承;第四部分为组织实施乡村地名信息深化应用;第五部分为组织实施地名赋能乡村产业振兴。

六、创新举措

积极发动和引导人民群众参与乡村地名命名采集上图等工作通过线上小程序采集乡村地名,不断丰富完善乡村地名建设。

七、保障措施

由区牵头抓总,负责全“乡村著名行动”组织实施,协调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镜湖区民政局

解读人:陈琪

联系电话:387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