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社区(村)依法履职事项清单》等四个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切实减轻社区(村)工作负担,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根据芜湖市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社区(村)依法履职事项清单>等四个清单的通知》(社治组〔2023〕2号),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根据我区实际,牵头梳理了我区《社区(村)依法履职事项清单》等四个清单,现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征求意见日期: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联 系 人:陈琪 联系电话:3870255
邮寄地址:镜湖区民政局(收)
邮政编码: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