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镜湖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改造计划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芜政办〔2020〕9号)、《关于下达2021年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改造计划目标任务的通知》(民通〔2021〕20号)有关规定和区主要领导的讲话,结合2020年镜湖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成情况,提出2021年工作任务,具体应建任务详见附件1。
根据区政府提出的2021年工作目标和区主要领导要求,请各街道根据下达的计划目标,在已挂牌的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养老服务中心(站)的职能定位、设施规模、功能设置进行提升改造,同时同步完成2处社区便民食堂的建设。并于4月7日前将20121年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改造计划备案表(附件2)报区民政局养老科。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