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老有所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06 17:47信息来源: 镜湖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乐礼当 字体:【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1.23万人左右,线上学习0.77万人左右)。

二、推进举措

(一)持续扩容增量。落实《安徽省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中十四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举措。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二)抓好城乡统筹。优化区老年大学资源供给结构,以发展社区、农村老年教育为重点,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向社区、村庄等倾斜延伸。推动老年教育融入社会治理,共享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教育文化资源,提高图书馆、文化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老年人的开放水平。

(三)优化教学资源。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培育建设体现芜湖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省级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推进“社区教育大讲堂”活动,积累教学资源。争取高校和市级老年教育师资库的大力支持,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贯彻落实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四)推进智慧教学。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依托芜湖开放大学、区级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子平台和级老年教育资源分中心,积极建立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用好“乐学芜湖”小程序,加强老年智能教育,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有效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五)规范办学管理。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对老年大学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等开展督导检查。改善办学条件,开展区级示范校评选,培育一批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办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学校。

四、支持政策

(一)加大经费投入。改建的公办区、街道、社区(村)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少于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街道、社区(村)老年学校,按200/·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区老年大学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规范举办老年学校。

(三)强化师资保障。鼓励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允许高校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鼓励支持各地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向高校毕业生购买服务,到老年学校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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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扩大参与学习规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2万人左右。

区教育局、区老年大学、各街道老年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

落实《安徽省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

区教育局、区老年大学负责

3

通过改建一批、扩容一批、新设一批、网办一批,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

区老年大学、各街道老年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4

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培育建设一批体现芜湖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省级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

区教育局牵头,区老年大学、各街道老年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依托芜湖开放大学,建设区级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老年教育资源分中心。

区教育局牵头,区老年大学、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开展区级示范评选,创建一批示范老年学校。

区教育局牵头,区老年大学、各街道老年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7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

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各地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

区教育局牵头,区人社局、区老年大学、各街道老年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区财政局牵头,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