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机构职能
1、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拟定和重要会议的组织。
3、负责督办、电子政务、文秘等行政事务工作。
4、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指导学校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工作。
5、负责政务信息、宣传和通联工作。
6、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双拥等工作。
7、负责区境内高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8、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协调工作。
9、承办人大、政协议提案、建议办理工作。
10、承办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
12、负责局机关人事工作。
联系市教育局办公室、法规科,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人武部、综治办、信访局、安监局、司法局
联系电话
3902600
负责人
乐礼当
办公地址
长江中路51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