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德育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4-10 16:56信息来源: 镜湖区教育局阅读次数: 字体:【  
机构职能
1、指导学校德育工作,负责检查、督促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的贯彻落实。 2、做好精神文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工作。 3、做好班主任、辅导员管理及培训工作。 4、做好德育整体化、网络化建设,开展德育研究工作。 5、做好优秀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 6、承担区中小学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 7、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主题实践活动,指导协调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工作等活动。 8、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建设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9、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0、做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 联系团市委,市教育局德育科、少年宫,区文明办、团区委、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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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司马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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