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16:19信息来源: 芜湖市发改委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定要求和《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4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粮执法网函20242号)安排现就做好全市粮食行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2024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分两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定向抽查

1. 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1)粮食收购企业粮食收购备案情况以及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规定情况2)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参与者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3)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2. 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1)地方储备粮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执行情况2)地方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质量安全、储存安全情况3)政府储备承储企业两分离”“四分开情况;(4)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3. 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监督检查:1)地方储备粮贷款管理情况2)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使用情况3)地方储备粮财务核算情况。

4. 粮食库存检查:结合2024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开展工作。1)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政策性粮食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3)承储单位安全储粮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4)最低收购价粮食政策制度、标准和技术性规范执行情况5)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二)第二批定向抽查

1. 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1)粮食收购企业粮食收购备案情况以及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规定情况2)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参与者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3)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2. 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1)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情况2)商品粮原粮卫生和质量安全情况3)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保持必要的库存数量情况4)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 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跨省移库等任务监督检查:1)承担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任务的参与者执行销售出库政策制度、标准及技术性规范情况2)其他政策性粮食任务执行情况。

二、抽查范围和比例

(一)抽查范围。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上级工作要求、部门联合抽查新增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等,对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范围覆盖监管对象库所有库点,原则上应覆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所有监督检查事项。

(二)抽查比例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粮食安全为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市级抽查市级储备粮比例不低于被查库点数的30%,县(市、区)级抽查县级储备粮比例不低于被查库点数的50%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方式

(一)职责分工。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指导全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各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在本级商事制度改革牵头部门指导下,负责做好本级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四、工作阶段

(一)方案制定。各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抽查计划,结合本级政府统一安排,制定本辖区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计划。及时更新完善粮食行业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完成时限:2024430日前)

(二)随机摇号。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规范使用全国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完成时限:第一批2024520日前,第二批20241020日前)

(三)现场检查。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制定检查方案,组织现场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完成时限:第一批2024625日前,第二批20241125日前)

(四)结果公开。抽查部门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并及时导入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同时通过信用安徽平台向社会公示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国家、省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大创新。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既是提高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治本之策,也是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措施的重要体现。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效能的重要作用,积极协调配合、认真履职尽责。

)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作为落实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人员等要素支持保障,高时效高质量完成本部门抽查任务。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跟踪问效和培训指导督导力度,避免只计划、不执行确保年度抽查任务真正落实,不断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

规范检查流程鼓励各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在自行组织发起任务时,进一步将现有各类联席会议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中涉及的行政检查活动,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配合做好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合法规范有序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进度,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要规范细致开展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检查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检查工作深入细致,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第一时间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告。

(四)严格行政执法要坚决落实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相关要求,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芜湖市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杜绝以印发整改通知、通报、内部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代替行政处罚。要强化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分类标注,不断提高双随机匹配精准度。完善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并完整记录监督检查工作台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要严明工作纪律,督促检查人员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保密规定。

深化成果运用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两批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于626122日前将总结报告和附件2统计表一并报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和物资执法监督同时报送电子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及总结报送情况纳入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

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553-3850156电子邮箱whlsjdk@163.com

 

附件:1. 芜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定向抽查工作计划表

2. 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2024年定向抽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芜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37     

 

 

 


附件1

芜湖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定向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

基数

抽查

比例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4年粮食行业第一批定向抽查

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监督检查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市、区)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粮食经营企业

监管对象库数量

重点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市级抽查市级储备粮比例不低于被查库点数的30%,县(市、区)级抽查县级储备粮比例不低于被查库点数的50%

2024625日前

 

2

2024年粮食行业第二批定向抽查

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跨省移库等任务监督检查;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市、区)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粮食经营企业

监管对象库数量

20241125日前


附件2

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2024年定向抽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                                                    填表时间:            

抽查任务名称

任务开展

完成情况

累计抽查企业(户数)

发现问题(户数)

责令整改

(户数)

立案调查

(户数)

结果公示

(户数)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抽查任务名称应对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填写;任务完成情况请填写全面完成持续推进未按时完成;未按时完成的任务,请备注未完成原因。统计结果将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