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安徽省启动202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09:58信息来源: 镜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徐恺梓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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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在安徽省启动202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21〕22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2021年10月23日起在安徽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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