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环卫所2025年道路、公厕、中转运转市场化作业项目方案

发布时间:2025-04-24 10:23信息来源: 镜湖区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贾琼 字体:【  

我区本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承包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环卫工作的延续,现就我区2025—2027年环卫作业市场化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按照“重心下移、分级管理、绩效考核、按效付费”的原则,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创建整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

二、运作方式

统一招标,分级管理。环卫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对我区一、二级道路、道路护栏、公厕、垃圾中转转运以及背街巷、社区代管小区、江堤等进行环境卫生承包服务。招标完成后,环卫所负责全区一、二级道路、道路护栏、公厕、垃圾中转转运的管理;街道负责属地背街巷、社区代管小区、江堤等的管理。

三、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的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期限3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实行“1+1+1”的模式,即:第一年结束后,平均年度考核分达到70分或年度未发生累计3个月考核分70分以下,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间的承包合同为一年一签。

四、标段划分

共划分7个作业标段。以城区9个街道区域为单元,将道路、背街巷、社区代管小区、江堤按照范罗山标段、张家山与赭山标段、弋矶山与天门山标段、赭麓与汀棠标段、荆山与大砻坊标段划分为5个标段;公共厕所管理为1个标段;垃圾中转转运为1个标段。

五、市场化人员、机械化及智能化作业车辆配备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通知》(建标[2008]110号)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各标段道路的人流量、商家门店经营状况、节假日、文明创建、环卫智能机器人使用等综合因素,将所有标段划分为中心城区和非中心城区进行人员分配。

六、质量标准

依据芜湖市城管局2023年1月颁布的芜湖市地方标准《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DB 3402/T 33),环卫所结合实际,已制定《镜湖区环卫道路作业管理和作业质量考核办法(2025—2027年)》《镜湖区环卫道路作业市场化运作的任务与要求(2025—2027年)》《镜湖区环卫道路作业管理和作业质量考核细则(2025—2027年)》《镜湖区机械化车辆作业管理规定(2025—2027年)》《镜湖区环卫公厕管理和作业质量考核办法(2025—2027年)》《镜湖区环卫公厕管理和作业质量考核细则(2025—2027年)》《镜湖环卫所生活垃圾中转站市场化考核标准及扣分细则(2025—2027年)》等质量标准和要求。各街道参照区环卫所制定相应的背街巷、社区代管小区、江堤等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要求。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测算

聘请安徽徽瑞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环卫作业承包总经费测算。

(二)经费预算与支付

1.按照总额控制,环卫所、街道根据经费测算结果,各自上报年度预算。

2.区环卫所、街道分别依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经费由区财政保障。

八、其他

1.服务期内因道路新增清扫保洁面积、新增公厕以及中转站转运,纳入相应的市场化公司服务范围,按中标单价核定相关费用。因道路、公厕、中转站改建、拆迁或封闭三个月及以上的,核减相应经费。

2.本次招标在12月底之前完成。如因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招标时间延期,为保障环卫作业不间断,由上一轮市场化公司继续负责环卫作业服务,延期期限不超过2个月,费用参照上一轮合同标准执行,资金在2025年环卫作业经费中保障。

九、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本次环卫市场化运作的有序顺利进行。

2.环卫所和街道要切实做好衔接期间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整洁、有序,强化对市场化公司的考核。在交接时期,新中标公司对现有的人员全部接收,确保稳定。

3.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新机制下环卫管理新思路、新模式,推动镜湖区环境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