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住建交通局:《镜湖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2-08 16:27信息来源: 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汪颖超 字体:【  


发布时间:2024年2月8日上午9:00

发布地点:镜湖区长江中路515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镜湖区住建交通局

主持人:镜湖区住建交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尹晨   

发布人:镜湖区住建交通局新闻发言人  陈建召

发布内容:镜湖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大家好,今天在这里举行镜湖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下面,有请镜湖区住建交通局新闻发言人陈建召同志作新闻发布。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如下:

近年来瓶装液化石油气事故频发,2023年6月21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盯紧苗头隐患,全面排查风险。2023年8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国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徽省安委会也制定了实施方案,特别提出“支持餐饮企业使用管道天然气”。

一、方案实施基本情况

在全区范围内,只要是城市管道燃气已经覆盖、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以及户内管道燃气设施建设标准、房屋产权归属清晰且还未接入管道燃气的场所,包括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同样适用的还有城市商业综合体、高层办公大楼和大型宾馆酒店中的餐饮场所。此外,各机关、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学校(包括幼儿园)和厂矿企业等单位食堂也在此列。但是,有几种情况是不属于“瓶改管”工作范畴的:首先是计划在2024年底之前开始进行地块开发或房屋拆迁的餐饮场所,其次是各类在建工地临时食堂,还有就是没有固定营业地点的流动摊贩。

方案由区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与燃气经营企业合力实施,共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方案发布日起至2024年2月底,开展摸底、宣传工作,新增餐饮场所原则上不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二是2024年2月-2024年12月底,针对具备直接实施“瓶改管”条件的餐饮场所,全面实施管道燃气工程,并保质保量完成通气。对因用气场所不符合管道天然气设施建设和安全规范的餐饮场所,由属地街道制定整改计划,2024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满足“瓶改管”条件后实施“瓶改管”,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通气。

二、方案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和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及相关安全管控措施,将此项工作作为民生实事和公共安全风险防范重点,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联动机制和监管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转换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做好资金保障。多方筹措资金,在“瓶改管”期间为部分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者提供工程安装费用补贴。针对符合条件的用户,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申请“瓶改管”的,采取“用户、企业、政府三方共担”的惠民鼓励和资金优惠政策,依据方案补贴标准予以一定的补助。三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形成合力,为餐饮场所“瓶改管”项目报批、施工等提供指导帮助。四是严格督促检查。加强“瓶改管”工作的跟踪落实,建立并实施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五是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安全供气和用气常识,让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市民知晓转换工作的益处,避免抵触畏难情绪,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补贴流程

用户在补贴规定时限内提出“瓶改管”申请、缴纳用户承担的费用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实施过程报区住建交通局按户同步审核工程量和管道及设施的材质与型号等,并请区住建交通局等相关监管单位参与验收。区住建交通局等相关监管单位加强质量、投资监管,按规定对“瓶改管”工程开展监理、验收、审计等工作。每半年由区住建交通局核对户数、政府补贴标准,测算财政应承担的补贴金额后,报区财政局按类型补助给实施“瓶改管”工程的属地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区住建交通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向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书面报送、申请市级财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