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办理情况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14 11:55信息来源: 镜湖区民政局阅读次数: 字体:【  

1.  办事事项: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申请

 

2.  办理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芜湖市镜湖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和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芜湖市镜湖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 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3.  补助标准: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给予86元护理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级、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5元,三级、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90 元。

 

4.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表》;

2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3、贫困残疾人同时提供困难证明及复印件;

4、个人书面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5、因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各有不同,需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的以窗口接待工作人员要求为准。